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複

時間:2024-01-17 16:55:28 來源:本網 文號: 【字體: 【打印】

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請示》(穗埔府報〔2023〕104號)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你市黃埔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6.3346公頃(其中耕地0.813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並辦理征地手續,另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2.4467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8.7813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於城市建設。同意你市黃埔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8781公頃(不涉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並辦理征地手續。上述批準建設用地0.8781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作為廣州市黃埔區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地留用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後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