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封開縣江口鎮防洪工程建設用地的批複

時間:2024-01-15 14:42:00 來源:本網 文號: 【字體: 【打印】

肇慶市人民政府: 

  《肇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審批封開縣江口鎮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用地的請示》(肇府〔2023〕29號)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你市封開縣將國有農用地0.4047公頃(其中耕地0.2405公頃)和未利用地10.912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另同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0626公頃。上述批準建設用地11.3796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作為封開縣江口鎮防洪工程項目建設用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