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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建立實施廣東省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通知(試行)

時間 : 2024-02-02 17:11:46 來源 : 本網 文號 : 粵自然資規字〔2024〕2號 【字體: 【打印】

沿海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細化落實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關於“全麵推進海洋強省建設,在打造海上新廣東上取得新突破”的具體部署,加強自然資源高水平保護高效率利用,強化海岸帶生態環境保護,減輕海洋災害影響,維護公眾親海權益,促進海岸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建立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劃定海岸建築退縮線

  (一)海岸建築退縮線是指為保護海岸地形地貌、生態環境和海岸景觀,降低海洋災害影響,拓展公共親海空間,以海岸線為基準,向陸一側設置的禁止或限製建築活動的控製線,海岸線至海岸建築退縮線之間的區域為海岸建築退縮範圍。

  (二)沿海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內海岸建築退縮線建立實施相關工作,各沿海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海岸建築退縮線的具體劃定、實施和優化調整等工作,省自然資源廳對海岸建築退縮線成果進行技術審查和備案管理。

  (三)海岸建築退縮線的劃定以2022年省政府批複的海岸線修測成果為基準,適用範圍為我省管轄大陸和有居民海島岸線向陸一側的海岸帶區域。已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沿海地級以上市,須按照本通知組織開展現有海岸建築退縮線的評估和優化調整工作,形成本地區的海岸建築退縮線成果。

  (四)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應綜合考慮海岸線自然地理格局、海洋災害影響、生態係統分布和演變過程等因素,在尊重曆史和現狀的基礎上,結合海岸線兩側的陸域、海域國土空間規劃用途,因地製宜確定退縮距離。狹長水道兩側及濱海陸域為狹長形態區域經科學論證後可適當減小退縮距離。

  (五)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應充分銜接國土空間規劃、自然保護地和河湖管理範圍等成果。河口區域的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應符合河道、河口管理要求,成果批準實施前,需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六)海岸建築退縮線成果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由沿海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彙總,經省自然資源廳技術審查通過後,由沿海縣(市、區)人民政府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並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依法納入同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係統,同時向社會公開。

  二、分類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管控

  (七)沿海地區在編製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城市設計時,應嚴格落實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並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在發放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應執行國土空間規劃、規劃條件、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關於海岸建築退縮線具體管控要求。

  (八)海岸建築退縮範圍內的建設應以綠地與開敞空間為主。除以下情形外,原則上禁止或限製開展各類建設活動:(1)國家、省重大項目;(2)應急減災、安全保障和水利等設施;(3)交通基礎設施(不含順岸布置的軌道交通、高速公路及一、二級公路);(4)市政基礎設施;(5)公共觀測監測設施;(6)自然保護地和文化遺產保護、科普宣教、旅遊觀光、體育等公共配套設施;(7)農業設施;(8)生態修複、生態環境治理工程;(9)軍事設施;(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允許在海岸建築退縮範圍內開展的其他建設活動。

  (九)海岸建築退縮範圍內的改、擴建應按照尊重曆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分類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管控。允許退縮範圍內的現狀合法合規建築在原規劃條件下進行改建、修繕;需改變原規劃條件在退縮範圍內進行擴建的,在規劃調整前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提出處置方案,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再按法定程序調整。已取得合法用地用海手續尚未建設的項目,鼓勵沿海市縣通過異地置換等方式引導落實海岸建築退縮要求。

  (十)海岸線向陸一側的規劃建設活動應依法嚴格控製沿海建築布局、高度、風貌等要素,加強景觀視廊、天際線以及濱海橫向、縱向公共通廊的管控,保護海岸沿線景觀,保持通山麵海視廊通暢。

  三、規範海岸建築退縮線評估調整

  (十一)沿海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參照國土空間規劃“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要求開展海岸建築退縮線的實施效果監測評估,作為海岸建築退縮線優化調整的依據,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十二)因自然資源條件或規劃功能布局發生改變,確需調整海岸建築退縮線的,由沿海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調整方案,由沿海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彙總上報,經省自然資源廳技術審查通過後,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批準,並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納入同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係統。

  四、加強組織保障

  (十三)沿海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實施的組織領導,在充分聽取和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製訂實施細則,定期組織研究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實施存在的問題,加強海岸建築退縮線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公眾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和監督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和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期間法律法規、國家政策文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政策解讀:《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建立實施廣東省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通知(試行)》政策解讀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