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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征集2024年度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發展)海洋六大產業專項項目需求的通知

時間 : 2023-04-13 16:36:22 來源 : 本網 文號 : 【字體: 【打印】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麵建設海洋強省決策部署,推動我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海洋經濟發展)海洋六大產業專項項目需求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範圍

  本次征集項目分為產業化類、科研類和公共服務類,項目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省委省政府海洋強省建設、製造業當家、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等戰略部署,符合《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的我省海洋六大產業(海洋電子信息,海洋工程裝備、海上風電、海洋生物、天然氣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務,下同)發展方向;

  (二)產業化類項目:聚焦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能夠形成應用示範和市場推廣,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對行業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科研類項目:聚焦當前亟需解決的關鍵核心技術或“卡脖子”技術,能夠形成突破性科研成果,為後續產業化奠定基礎。公共服務類:聚焦海洋管理前沿熱點問題、政策研究及海洋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能夠為加強海洋管理提供政策理論支撐。

  (三)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裝備、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關鍵部件等,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且滿足廣東發展實際需要,加快推動我省海洋產業集群形成。

  二、征集對象與要求

  (一)采取產學研合作,支持由省內相關行業具有較強實力的企業(或研究機構、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牽頭,聯合產業鏈上下遊配套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協同攻關和產業化。項目成果應用、轉化或產業化須在廣東落地。

  (二)牽頭單位原則上申報不超過2個項目(大型科研院所、綜合性高校可適當增加)。項目參與單位原則上不超過5家。單個項目財政資金補助額度與往年相當,牽頭單位財政資金占比不低於50%。項目自籌資金比例不低於1:1(海洋公共服務除外)。牽頭單位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職工,具有副高以上專業職稱,且隻可申報1個項目。

  (三)已獲得各類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包括我廳2018-2023年度海洋經濟發展專項)的已立項或類似項目(依托同一核心內容或同一關鍵技術編製的不同項目),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承擔我廳2018-2022年海洋經濟發展及原海洋漁業廳“十二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等專項項目負責人未按期申請項目驗收的,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

  三、報送要求

  (一)請各單位填寫項目需求表,於4月25日前報送省自然資源廳(海洋規劃與經濟處),蓋章掃描件連同可編輯電子版發送到szrzyt_hjc@gd.gov.cn(標注:申報專題+項目名稱+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

  (二)此次所征集項目將作為項目儲備計劃、編製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和推薦項目投融資的參考,不作為項目申報的依據。請各單位按本通知要求提前謀劃,正式申報按我廳發布的申報指南進行申報。


  附件:2024年度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海洋經濟發展)海洋六大產業專項項目需求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4月12日

(聯係人及電話:陳向東,020-83624507)


附件下載:附件:2024年度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海洋經濟發展)海洋六大產業項目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