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955號代表建議答複的函

時間:2022-06-30 15:04:58 來源:本網 文號: 【字體: 【打印】

唐文波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支持解決廣東雷州經濟開發區建設用地指標的建議收悉,經綜合湛江市人民政府意見,現答複如下:

  一、加強對大型產業集聚區的計劃指標支持

  3月23日,經省政府同意,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預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計劃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223號),加強對大型產業集聚區起步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對湛江等7個大型產業集聚區,下達每市各1000畝的省指標,由各市用於大型產業集聚區起步區範圍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二、強化對產業項目的土地利用計劃支撐

  分級分類保障產業項目的土地利用計劃需求,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或納入省級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單獨選址的產業項目由國家指標保障;對非營利性醫療衛生設施等11類民生設施和鐵路綜合開發用地、固定資產投資額100億元以上符合條件的重大先進製造業項目所需指標由省指標保障,省每年

  預留一定的計劃指標用於獎勵製造業發展較好的市;4月20日,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組織開展2022年度先進製造業項目預支用地計劃指標工作的函》,對粵東西北等欠發達地區投資規模不低於10億元且投資強度不低於300萬元/畝符合條件的先進製造業項目,在用地報批時給予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00畝的省指標支持;對其他產業項目由地市通過處置存量土地掙得的市指標統籌解決。此外,湛江市每年安排不少於 50%的市指標用於保障工業、倉儲等產業項目。

  經統計,雷州市約有5000畝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我廳督促湛江市加強對雷州市批而未供及閑置土地的處置的指導,掙取更多指標解決園區項目用地需求。同時,指導湛江市在留存市本級部分的計劃指標中傾斜保障雷州園區項目用地,確保好項目有指標可用。 

  專此答複,誠摯感謝你們對省自然資源廳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