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公告

時間 : 2022-12-30 16:46:12 來源 : 本網 文號 : 【字體: 【打印】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轉發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1240號)要求,省自然資源廳和省農業農村廳已就我省各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成果資料信息共享機製,實現登記信息與承包合同信息互通共享,保障不動產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工作作出部署。為全麵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製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含耕地、水域、灘塗,下同)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登記由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農業農村部門不再辦理此類登記業務。

  2023年3月1日之前依法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權屬證書(或證明)繼續有效。今後依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首次、變更、轉移、抵押等登記時使用《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特此公告。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