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時間 : 2019-12-31 21:21:41 來源 : 本網 文號 : 【字體: 【打印】

   一、文件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文件精神,加快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對標三年取得重大進展硬任務紮實推動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關於全麵加強宅基地管理的任務要求,力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任務,有效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結合我省實際,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牽頭起草了《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於2019年12月26日正式印發施行。

  二、目標任務

  《方案》明確全省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並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同時,為避免重複發證,曆史上已分別頒發合法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已按“房地一體”原則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的,即曆史上已合法確權登記的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無需換發新證。

  三、登記範圍和申請登記主體

  本次確權登記範圍是集體土地範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同時,根據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兩種不同登記類型明確了申請登記主體的主要內容。

  四、確權登記原則

  鑒於目前我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率偏低,為盡可能地解決我省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曆史存量問題,提高登記發證率,保障農民的財產權益,從“依法依規、尊重曆史、為民利民”的角度出發,《方案》中就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的確權登記問題分階段、分情形提出了一些處理原則,為各地出台符合本地實際的確權登記政策提供指導性意見。

  一是對於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地上房屋已辦理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且竣工的,依法依規辦理確權登記。

  二是對於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地上房屋已經竣工但未辦理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的,以1993年11月1日作為時間界線,該時間節點前建成的房屋,按權屬來源確定的宅基地使用麵積和房屋實際建築麵積予以確權登記;該時間節點後建成的房屋,通過補辦手續的方式來辦理確權登記。

  三是對於無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材料,地上房屋已經竣工的,我們結合國家土地管理政策和農村建設相關政策的沿革,根據法律法規的出台時間,按照1982年以前、1982年至1987年、1987年至1993年以及1993年以後等四個階段,對不同情形提出了處理原則。經查明土地曆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並公告30天無異議,視情形經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或經報有權批準機關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後,予以確權登記。涉及擴建的,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處理原則。

  四是關於建房實際占地麵積少於批準占地麵積的問題,明確按批準的占地麵積確權登記。

  五是關於未覆蓋村鎮(莊)規劃的問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未覆蓋村鎮(莊)規劃的鄉村及未覆蓋的時間界限作出認定。房屋建造時所在鄉村未覆蓋村鎮(莊)規劃的地區,當事人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時,可不提供房屋符合村鎮(莊)規劃的審批手續。

  六是明確宅基地使用權按照“一戶一宅”要求確權登記到戶。關於“戶”的認定問題,明確以“成年”作為分戶的認定條件,每名已成年子女可單獨視為宅基地確權登記條件中的一“戶”。同時強調保障農村婦女作為家庭成員應享有的合法權益。

  七是關於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確權登記問題,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明確的原則,以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實施為時間節點分階段處理。

  五、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驟

  一是明確本次登記發證工作由地級以上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總登記”形式組織實施,統一開展權籍調查、登記發證和成果上報等工作。

  二是明確了權籍調查的相關要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調查方法,隻要滿足登記發證要求即可。

  三是簡化了登記流程。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並確保必要的登記申請材料不缺失的前提下,對登記流程進行了簡化,盡可能地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同時充分發揮村集體的作用,由村民委員會協助登記機構收集相關材料,提高登記效率。

  四是明確了登記成果的彙交、管理及動態更新機製。

  五是以2020年底完成確權登記發證任務為目標,倒排時間,明確工作步驟和計劃。

  六、保障措施

  一是確定責任分工。明確各地人民政府是本次發證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本地區登記發證工作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具體負責相關方案製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成果彙總等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房屋建設。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管理工作。二是從政策保障、經費保障、宣傳動員等方麵要求各地在推進確權登記發證過程中,必須落實相應的保障措施,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原文: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 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 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