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機構職責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擬定監獄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綜合調研、信息、保密、信訪、統計、政務公開、製度建設、宣傳、交流等工作;負責門戶網站管理、輿情監控處置、新媒體管理等工作。
(二)指揮中心
管理指揮中心平台運行,指導、監督各分控中心業務建設;配合應用視頻監控平台進行執法監督;負責獄情監測、研判、預警,組織編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揮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協同落實聯防聯動機製等。
(三)信息技術科
負責信息化係統、安防係統、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規劃、建設和維護保障工作;負責信息資源、軟件平台、智能應用的使用和維護保障工作;負責安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保障工作等。
(四)獄政管理科
負責罪犯收押、調配、提解、釋放工作;組織、管理、指導罪犯調遣、考核獎懲、分級處遇、會見、親情電話等工作;負責安全防控工作;負責獄政設施、監控安防設備的規劃、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監獄武器的管理工作;負責罪犯檔案和獄政信息管理工作等。
(五)生活衛生科
負責管理、指導罪犯生活物資供應、內務環境衛生、個人財物、罪犯夥房、生活衛生設施設備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指導罪犯疾病預防與控製、罪犯病亡處理、監獄醫院醫療業務等工作;負責組織處置獄內公共衛生安全事件等。
(六)獄內偵查科
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在押罪犯的獄情排查與處置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獄偵耳目和信息員、重點罪犯管控工作;負責獄內刑事案件、預謀案件的偵破和辦理;負責罪犯活體信息采集工作等。
(七)教育改造科
管理、指導罪犯政治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工作;負責配合銜接社會幫教、社區矯正;負責管理、指導、監督教育改造設備、設施的使用;負責刑滿釋放服刑人員的出監銜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罪犯心理矯治、個別教育及頑危罪犯的教育轉化工作等。
(八)改造質量評估科
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監獄罪犯改造質量評估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監區開展罪犯改造質量評估;負責組織實施罪犯危險性評估工作;負責罪犯改造質量評估相關理論研究工作等。
(九)刑罰執行科
負責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執行工作;管理、監督、指導監區的刑罰執行工作;負責獄務公開工作;負責罪犯申訴、控告、檢舉案件的調查、辦理工作;負責刑事賠償相關工作等。
(十)紀檢與審計科
協助監獄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紀檢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根據管理權限查處違紀行為;負責對監獄的財務預算、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基建修繕、物資采購、重大經濟合同、招投標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等。
(十一)規劃財務科
負責編製基本建設規劃和中長期投資、年度計劃;負責組織編製和審核涉及設計概算、施工預算和工程決算;負責財務核算、經費管理和財務支出績效評估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施工管理、招投標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等。
(十二)勞動改造科
負責罪犯勞動定額、勞動考核、勞動報酬等管理工作;負責罪犯勞動現場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勞動保護、勞動改造效果評估等工作;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等。
(十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負責指導監獄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等。
(十四)政治處(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組織監獄黨建工作;負責警察和事業編製人員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構編製、人員調配、培訓、工資、福利、保險、安全保障等工作;負責警務管理和權限內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工作;指導共青團工作等。
二、監區
(一)普通監區
負責本監區罪犯的日常管理、改造工作;負責組織罪犯勞動改造;依法對罪犯進行考核獎懲,提出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建議,做好監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罪犯生活衛生管理工作;負責監區的隊伍管理工作。
(二)功能監區
除承擔普通監區職能外,入監監區還負責罪犯入監教育、集訓和禁閉室的管理;出監監區還負責罪犯出監教育,負責罪犯夥房等監區後勤事務管理;醫院監區還負責罪犯的醫療及衛生防疫任務,承擔住院病犯的診治任務、教育改造和管理工作。勤務監區負責監獄AB門安全管理、進出監管區人員和車輛的檢查管理工作,負責人民群眾會見罪犯的相關事務管理工作等。
三、事業單位
警務保障中心
主要承擔財務、醫療、信息技術等非直接執法管理罪犯的警務輔助任務。
主辦單位:廣東省梅州監獄 聯係方式:0753-218 3115
備案編號:粵ICP備20003541號 網站標識碼:4400000016
技術支持:佛山市國邁科技有限公司 聯係方式:0757(020)-8112 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