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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廢止《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1-09 16:36:14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6878 【字體: 打印

粵藥監局執法〔2021〕90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各有關處室:

  根據《關於做好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粵發改信用函〔2021〕954號)的要求,經專項清理,並征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意,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廢止《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粵食藥監規〔2017〕6號)。

  特此通知。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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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廢止<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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