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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深圳市和君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等4家藥品經營企業采取暫停銷售風險控製措施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4-02-06 17:32:37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0 【字體: 打印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10號

  經監督檢查,深圳市和君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等4家藥品經營企業綜合評定結論為不符合要求,存在嚴重藥品質量安全隱患。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及《藥品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第六十一條規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采取暫停銷售的風險控製措施,現予以公布。

  序號

企業名稱

藥品經營

許可證編號

綜合評定結論

風險控製措施

1

深圳市和君康大藥房有限公司

粵BA755000578

不符合要求

暫停銷售(配送)

2

深圳市都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粵BA755000187

不符合要求

暫停銷售(配送)

3

深圳市都市健康藥業有限公司

粵AA7550417

不符合要求

暫停銷售

4

廣東文明醫藥有限公司

粵BA769000633

不符合要求

暫停銷售(配送)

  企業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檢查處理結果要求暫停銷售,排除質量安全隱患後,向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整改報告,經複查符合條件後予以解除風險控製措施。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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