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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解除東莞市宇翔醫藥有限公司等2家藥品經營企業暫停銷售(配送)藥品風險控製措施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4-01-17 16:01:04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0 【字體: 打印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7號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及《藥品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規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東莞市宇翔醫藥有限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號:粵BA7690659)、東莞市健生堂醫藥有限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號:粵BA7690697)現場檢查確認,上述企業已完成缺陷項目整改,現決定對該企業解除暫停銷售藥品風險控製措施。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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