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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網絡銷售典型案例(第二批)
發布時間:2023-06-19 10:31:04 來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0 【字體: 打印

  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加強藥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持續加強藥品監督管理,紮實推進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現將第二批藥品網絡銷售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淘寶入駐商家無證經營藥品案

  2021年12月,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藥品網絡銷售監測平台監測線索,對淘寶店鋪“聊城特產東阿阿膠”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銷售OTC藥品阿膠,貨值金額1.02萬元。該店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2022年4月,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對該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02萬元、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京東商城入駐商家未從合法渠道購進藥品案

  2022年5月,福建省莆田市仙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藥品網絡銷售監測平台線索對京東商城入駐商家“健安壽大藥房旗艦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存在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經營活動、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等行為,貨值金額1.16萬元。該店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五十五條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2022年8月,仙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店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6萬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阿裏巴巴入駐商家無證經營藥品案

  2021年9月,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阿裏巴巴某入駐商家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銷售藥品連花清瘟膠囊,貨值金額6.00萬元。該店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2022年3月,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對該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4.87萬元、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拚多多商城入駐商家銷售禁售藥品案

  2022年12月,洛陽市洛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藥品網絡銷售監測平台監測線索,對拚多多商城入駐商家“禦春堂藥館”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於2022年12月22日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好立康牌氫溴酸右美沙芬糖漿。該店上述行為違反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和《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的公告》(2022年第111號)附件、《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第一版)》“二、其他禁止通過網絡零售的藥品(二)含麻黃堿類複方製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麻醉藥品口服複方製劑、含曲馬多口服複方製劑、右美沙芬口服單方製劑。”規定。2023年1月,洛陽市洛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該店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合規提示: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藥品網絡銷售者應當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嚴格按要求購進、銷售藥品;第三方平台應當落實好審核管理責任,對平台內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檢查監控。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風險。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有關從業者合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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