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69號
為加強我省中藥生產企業自建和采購產地趁鮮切製中藥材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製定了《廣東省中藥材產地趁鮮切製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經省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請各有關單位、省內中藥生產企業結合實際貫徹實施。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69號
為加強我省中藥生產企業自建和采購產地趁鮮切製中藥材管理,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製定了《廣東省中藥材產地趁鮮切製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經省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請各有關單位、省內中藥生產企業結合實際貫徹實施。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