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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廣東省醫療器械企業進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範指引(第四版)》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2-07-04 11:36:36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7489 【字體: 打印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61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綜發〔2022〕71號)要求,落實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有關工作部署,切實做好醫療器械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采購、使用進口原材料及相關物品過程中的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廣東省醫療器械企業進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範指引(第三版)》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中反饋的情況,修訂形成了《廣東省醫療器械企業進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範指引(第四版)》,現予發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告。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

  廣東省醫療器械企業進口物品防控新冠病毒工作規範指引(第四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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