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佛山著力構建“高位推動、部門協作”機製,推動藥品工作走深走實,在全省藥品安全責任考核中連續被評為最高等次A級。
一是高位推動強統籌。出台《佛山市全麵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幹措施》,高位推進藥品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連續三年開展市對區藥品安全責任考核,以考促幹、以考督改、以考增效。
二是融合監管勇創新。率先推行零售藥店“守信快批”及融合監管模式,被省藥監局列入綜合改革創新重大項目並向全省推廣;探索建立藥品零售“雲監管”和中藥全產業鏈監管模式,實現從種子到產品全鏈條管控。
三是協同聯動嚴執法。聯合公安、醫保等多部門製定“兩法銜接”係列文件,建立常態化協同機製,組織開展“春雷”等專項整治行動,近一年來,累計通報線索31個,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6宗。
四是多重治理聚合力。成立市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深化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聯合懲戒機製,構建藥品安全治理新格局;連續13年多部門推進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納入醫療機構績效考核。
五是閉環監管保安全。堅持問題導向,全力化解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定期召開風險研判會議,建立閉環風險管控機製;深化藥品追溯體係建設,率先探索中藥飲片“一渠道一碼”精準追溯模式。
六是先行示範促發展。發揮藥品監管“省市共建”合作機製優勢,推動5個省級藥品公共服務平台落戶三水區,全麵建設綜合改革雲東海先行區;持續推動中藥配方顆粒“標準領航”建設,出台全產業鏈監管工作指南;推動首個“港澳藥械通”產品落地佛山。(佛山市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