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林業主管部門,局直屬各單位,省屬國有林場,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要求,為做好2020年度我省工程係列林業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報的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0年9月1日到9月30日。為避免紮堆集中申報,請送紙質申報材料前先進行電話預約。
(二)地點:廣州市中山七路343號廣東省林業局人事處(林業職稱評委會辦公室)。
二、申報評審條件
職稱評審條件按照國家和省現行的職稱政策規定及評審標準條件執行。
(一)學曆、資曆、能力、業績和成果條件。
1.申報人學曆、資曆、能力、業績和成果條件,應根據申報級別、專業滿足下列相應文件規定的要求:附件1.《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附件2.《廣東省林業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19〕57號)、附件3.《關於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
2.申報人資曆年限計算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申報材料的時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後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學曆(學位)證、社保憑證等,均不作為此次評審的有效材料。
(二)繼續教育條件。提供2020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三)評審答辯。林業正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在評委組評審環節執行答辯製度。答辯采用口述形式,每位申報者答辯時間不超過15分鍾,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省工程係列林業專業高評委及評審範圍
負責除廣州、深圳以外的我省林業工程領域專業技術人才高級職稱以及中央駐粵、省屬事企業單位中級及以下職稱的評審工作。請在省申報高、中、初級職稱的人員,網上係統申報時均選擇“廣東省工程係列林業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各市中級及以下職稱申報,按以往慣例繼續由對應專業的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評審工作。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範圍,不得降低評價標準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規定。其中:省林業局直屬國有林場和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職稱申報,凡未經省林業局同意授權委托的,一律不得在所在地級市職稱評審委員會申報。
四、高技能人才貫通評價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關於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3號)精神,2020年繼續選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森林消防員、林木種苗工、造林更新工、園藝工、綠化工、木材加工工等7個工種試點高技能人才申報相應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試點範圍為省直各有關企事業單位,總結經驗後適時按照評審權限組織開展。
五、申報途徑和材料要求
申報人及各單位請認真閱讀《2020年度林業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申報材料填報指南》(附件5)。
(一)申報途徑。凡符合條件並有意申報的人員可通過以下途徑申報:
1.由其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核實同意後集中申報。
2.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經所在單位同意,通過當地各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申報。
(二)集中報送。申報材料實行集中報送。我局直屬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集中報送,各市人員申報材料由各市主管部門、當地各級政府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後集中報送,在省工商局注冊且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人員申報材料由其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集中報送。
六、審核要求
(一)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情況,對照我省職稱政策和相對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並必須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送單位審核和公示。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在單位綜合評價意見欄評價意見結束後加上“已審核,符合學曆與資曆條件第幾條,工作能力(經曆)條件第幾條,業績、成果條件第幾條,學術成果條件第幾條”,並做好評前公示工作,評前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注明原因並退回申報人。評審結束後,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協助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對申報人評審結果進行公示,並及時反饋情況。
(三)單位主管部門、當地各級政府人社部門複核。審核材料是否符合申報專業的評審範圍和評審條件。主管部門要在表二(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審核意見)及表七(上級人事/職稱部門意見)中加蓋意見。當地各級政府人社部門要分別在表二(縣/區人事部門審核意見、省直主管部門/市人事部門審核意見)中加具意見。並填寫《2020年 市(單位)申報 職稱名單彙總表》(附件6),彙總表按專業名稱順序排序,同一專業集中排序,提交電子版(excel格式)、紙質版各一份。
(四)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審核。省工程係列林業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在受理審核相關申報人材料過程中,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將按原報送渠道退回,並書麵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標準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範。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七、其他有關政策
(一)申報兩個係列職稱或轉係列評審、初次考核認定、取得外省或中央企業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需在我省申報評審晉升的,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執行。
(二)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於中專、大專、本科學曆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三)嚴格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離退休(含返聘在崗)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四)建立誠信檔案製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3年內不再受理其職稱評審申報。
八、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的標準收取。受理申報材料時,申報人相應繳納的費用分別為:正高級工程師920元/人(含論著鑒定費200元,答辯費140元)、高級工程師780元/人(含論著鑒定費200元)、工程師450元/人、助理工程師(含技術員)280元/人。評審費直接繳入省財政專項賬戶,一經繳納,均不予退款。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
評委會辦公室電話:020-81813989、81931022;郵箱地址:gdf_rsc@gd.gov.cn。
附件:1.《關於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42號)
2.《廣東省林業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2019〕57號)
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
4.《關於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13號)
6. 2020年____市(單位)申報____職稱名單彙總表
廣東省林業局辦公室
2020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