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廣東省林業局部門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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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廣東省林業局概況

一、部門 主要職責

二、部門 機構設置

三、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廣東省林業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廣東省林業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廣東省林業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廣東省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複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防治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和草原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森林采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省級生態公益林劃定和公益林保護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製度。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研究提出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的調整意見。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和省重要濕地,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複工作,指導建設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負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的設立申報、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製。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和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製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開發森林體驗、森林康養和生態教育等生態服務產品。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調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管理。

  (九)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林業係統和行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十)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核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十一)負責林業科技、宣傳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全省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全省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林地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省林業局應當切實加大生態係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係,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並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製。

二、部門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具體包括: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審計處)、規劃財務處、生態保護修複處、森林資源管理處、公益林管理處、野生動植物保護處、濕地管理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改革和產業發展處、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處、防治檢疫處、森林火災預防處、科技與交流合作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機關黨委。  

三、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我部門(廣東省林業局)2022年部門決算編報範圍的單位共88個,包括局本級、廣東省林業局(經費差額表)和下屬86個預算單位,下屬單位分別是:廣東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廣東省林業事務中心、廣東省森林資源保育中心、廣東省西江林業局、廣東龍門南昆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粵北華南虎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新豐雲髻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台山上川島獼猴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車八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陽春百湧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佛岡觀音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內伶仃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經費差額表)、廣東南澳候鳥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惠東古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象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石門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珠海淇澳—擔杆島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雲開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羅浮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河源新港省級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江門古兜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封開黑石頂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大埔豐溪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五華七目嶂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海豐鳥類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曲江羅坑鱷蜥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樂昌楊東山十二度水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龍川楓樹壩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連平黃牛石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陸河南萬紅錐林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紫金白溪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仁化高坪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東源康禾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乳源大峽穀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鬱南同樂大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梅縣陰那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潮安鳳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連山筆架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省林業工會委員會、廣東省野生動物監測救護中心、廣東陽春鵝凰嶂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懷集大稠頂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連南板洞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惠東蓮花山白盆珠省級自然保護區、廣東蕉嶺長潭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懷集三嶽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和平黃石坳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樂昌大瑤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西江爛柯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始興南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興寧鐵山渡田河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連州田心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河源大桂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南雄小流坑—青嶂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平遠龍文-黃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從化陳禾洞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曲江沙溪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恩平七星坑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清新白灣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翁源青雲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茂名林洲頂省級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揭東桑埔山—雙坑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大亞灣水產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雷州珍稀海洋生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徐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南澎列島海洋生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江門中華白海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連南大鯢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惠東海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廣東省乳陽林場(廣東南嶺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沙頭角林場(廣東梧桐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龍眼洞林場(廣東蓮花頂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天井山林場(廣東天井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樟木頭林場(廣東寶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九洞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樂昌林場(廣東後洞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連山林場(廣東鷹揚關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東江林場(廣東東江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九連山林場(廣東九連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西江林場(廣東羚羊峽森林公園管理處)、廣東省德慶林場,廣東省鬱南林場,廣東省雲浮林場、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  

第二部分:廣東省林業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二部分請下載附件查看

第三部分:廣東省林業局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廣東省林業局2022 年度總收入248,039.88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12,992.58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5,827.34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31.58萬元,增長0.3%。主要變動情況:新增財政撥款項目經費。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6.79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3.21萬元,下降15.5%。主要變動情況:減少了大中型水庫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收入。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上級補助收入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5.事業收入2,795.69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69.96萬元,下降21.6%。主要變動情況:局屬單位林科院2022年減少了技術服務收入。 

  6.經營收入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72.76萬元,下降100%。主要變動情況:2022年國有林場完成機構改革,局屬單位全部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無經營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8.其他收入24,242.76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3,635.84萬元,下降36%。主要變動情況:非同級財政資金收入、生態保護財政補償資金項目等收入減少。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廣東省林業局2022 年度總支出248,039.88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17,860.28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107,440.95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960.32萬元,下降2.7%。主要變動情況:一方麵是部分單位人員減少,另一方麵是部分林場2022年森林效益補償資金人員支出調整為項目支出。 

  2.項目支出110,419.33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5,533.59萬元,下降4.8%。主要變動情況:。 

  3.上繳上級支出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支出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35.07萬元,下降100%。主要變動情況:2022年國有林場完成機構改革,局屬單位全部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減少。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廣東省林業局2022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85,954.13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5,827.34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31.58 萬元,增長0.3%;主要變動情況:新增財政撥款項目經費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6.79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3.21 萬元,下降15.5%;主要變動情況:減少了大中型水庫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收入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 萬元,與上年數持平。 

  (二)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廣東省林業局2022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90,581.72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0,389.19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87,865.75 萬元,增長85.7%;主要變動情況:支出決算數中包括了年中追加安排的預算、市縣等非省財政安排資金以及上年度結轉結餘金額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2.53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92.53 萬元,增長--(基數為0,不可比);主要變動情況:移民補助和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項目均為年中追加安排的預算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 萬元,增長--(基數為0,不可比);與上年數持平。 

三、2022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廣東省林業局2022 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825.47 萬元,完成全年預算987.09 萬元的83.6%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38.93 萬元,下降4.5%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6.13 萬元,完成預算46.57 萬元的13.2%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16 萬元,增長2.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93.54 萬元,完成預算757.56 萬元的91.5%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9.28 萬元,下降4.1%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決算為178.75 萬元,完成預算180.24 萬元的99.2%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22.24 萬元,下降11.1%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14.79 萬元,完成預算577.33 萬元的89.2%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04 萬元,下降1.3%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25.8 萬元,完成預算182.96 萬元的68.8%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9.81 萬元,下降7.2%。 

  2022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於 預算數的主要情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2022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於 上年決算數的主要情況:一方麵從嚴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另一方麵是減少了公車購置。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 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6.13萬元,占0.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93.54萬元,占84% ;公務接待費支出125.8萬元,占15.2%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6.13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出國(境)團組5 個、累計12 人次。開支內容包括:參加港、澳會議的住宿費、午餐費和公雜費。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93.54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178.75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數8 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14.79 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55 輛,主要用於公務用車燃料和日常維修等支出。保有量與國有資產占有情況中的車輛數不一致原因,兩者統計口徑不一致所致。其中:保有量填列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負擔費用所對應的車輛情況,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車輛數填列所有資金負擔費用的車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125.8 萬元,主要用於接待各類型公務活動 ,共接待國外、境外來訪團組0 個,來訪外賓0 人次;發生國內接待1,849 次,接待人數共15,729 人。主要包括上級或同級單位發生的接待費用。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 年度本部門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79.31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9.42 萬元,增長9.6% 。主要增減變動情況是:因業務需要及信息化管理要求,辦公設備更新購置支出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2 年度本部門 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9,673.1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299.27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0,211.15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4,162.77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5,988.0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0.7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618.33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48.96%;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78.07%,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94.44%,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91.91%。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本部門 共有車輛266 輛,其中,崗位保障用車2輛、機要通信用車4輛、應急保障用車49輛、執法執勤用車2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1輛、其他用車137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林區巡護用車、森林防火用車、消防運兵車、載貨用車等; 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51 台(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7個,二級項目415個,共涉及資金65646.0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30.17%。

  共組織對“高質量水源林資料”“廣東省一級古樹名木視頻監控和保護項目”2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其中,以上2個重點項目委托“廣東省南方績效評價中心”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局“廣東省一級古樹名木視頻監控和保護”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8分,自評等級為“優”;“高質量水源林建設”項目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96.4分,自評等級為“優”。

  組織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含下屬單位86 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85,827.3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26.79萬元。自評得分為:91.88分,自評等次為:優。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若幹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將部門績效管理融入到業務管理和預算資金管理的全過程。 

  績效自評結果。我部門今年開展了部門整體支出及項目績效自評。

  我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綜述:全年預算數223,444.18萬元,執行數217,860.28萬元,完成預算的97.50%。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與效益主要是:(1)保障全省26736名護林員隊伍穩定;全省6747.94萬畝省級生態公益林得到有效管護,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標準平均達到44元/畝;(2)國家公園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初步打造國家公園入口集鎮試點,國家公園宣教能力得到提升,範圍內鬆材線蟲病得到有效防治,管護設施得到改善,帶動國家公園周邊居民收入改善等。(3)有效推動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政策性森林保險省級財政保費補貼、造林與撫育、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及疫源疫病監測、森林資源保護與監測、林業產業發展、林業種苗、濕地保護與恢複、自然教育基地建設、森林火災預防等事業發展。

  生態林業建設項目績效自評綜述:全年預算數為50716.95萬元,核減資金564.61萬元,執行數為48160.62萬元,完成預算的96.03%。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與效益主要是:通過分析彙總我局各用款單位提供的自評報告和支撐材料,參照《廣東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2年生態林業建設”項目較好完成了項目預期目標及年度工作任務。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是(1)“林業生態保護建設”政策任務的部分項目的實施計劃不夠完善,在配套措施和基礎條件出現問題後影響了整體項目進展和資金支付進度。(2)“森林資源管護”政策任務對應的項目中,部分項目在整體安排和前期項目延續性影響方麵計劃不夠充分,影響了資金支出進度和項目完成效果。(3)“森林資源培育”政策任務對應的項目中,部分科研院所跨年度實施的研究項目未將年度資金執行計劃與整體項目的實施計劃充分對應,年度的階段性建設目標及資金支出目標不夠明確。由多種資金來源構成的研究項目在資金支出方麵缺乏統籌規劃,導致年度的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率較低。下一步改進措施主要是(1)針對需要基礎條件支撐和配套措施、流程協同的綜合性建設項目,應當加強前期準備階段的工作,預留好流程審批的周期。及時發現和處置影響項目推進和完成進度的基礎條件問題,加強項目各方的協調溝通。確實無法按計劃推進要及時調整項目目標和資金支付計劃。(2)針對前後延續性項目要做好整體規劃,及時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年度計劃的建設內容和目標。對於可能對項目推進造成重大影響的外部因素要充分評估,準確客觀地納入到項目整體計劃安排。針對信息化項目建設的特點,提前規劃、提前準備,盡可能確保項目按計劃啟動和建設實施。(3)科研類項目要結合項目的整體規劃、資金支出特點和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要求製定清晰合理的年度項目計劃,確保年度專項資金所對應的階段性成果和支付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國家公園項目績效自評綜述:全年預算數為5000萬元,收回資金62.65萬元,執行數為2528.22萬元,完成預算的51.2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與效益主要是:我局國家公園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進一步推進南嶺國家公園資源管理工程、科研監測工程、科普教育工程、社區發展工程等建設;進一步提升國家公園信息化管理水平;初步打造國家公園入口集鎮試點;提升了國家公園宣教能力;國家公園範圍內鬆材線蟲病得到有效防治;管護設施得到改善;帶動國家公園周邊居民收入改善等。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是:由於2022年下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和惡劣天氣影響等不可抗因素,同時國家層麵關於國家公園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內容要求等還在進一步調整,項目工作需要進行的目標定位、外業施工調查、會議研討和專家評審等無法按期進行,相應成果需要根據實際需要不斷調整完善,因此導致部分項目無法按期完成,資金使用績效無法及時完成,亦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跟財政部門申請調整績效目標。下一步改進措施主要是加強項目實施的跟蹤管理和應急情況的處理,派專人定點跟進項目進展情況,對於存在問題的單位約談督導,派專家技術團隊實地調研指導,確保項目按照國家公園建設的統一部署開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跟進國家公園項目的實施。我局將在省財政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舉全局之力推進南嶺國家公園的創建,加大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的溝通,力爭南嶺國家公園早日獲批。  

  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績效自評綜述:全年預算數為7642.74萬元,執行數為7602.47萬元,完成預算的99.47%。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與效益主要是:(1)生態補償標準不斷提高。2008-2017年補償標準每畝每年提高2元,2017年達到了平均每畝28元;2018年起,實施新一輪公益林效益補償提標政策,每畝每年提高4元;2020年平均補償標準達到每畝40元;2021年平均補償標準達到每畝42元;2022年平均補償標準達到每畝44元,較周邊省份高。持續提供公益林補償標準,以小步快跑的趨勢回應林農的期盼。2022年落實省級財政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26.55億元,惠及全省約2650萬林農。同時,繼續推動各地實施公益林分區域差異化補償,將特殊區域的補償標準提高到49.4元/畝,一般區域提高到37元/畝。實現連續15年不間斷提升補償標準,廣大山區群眾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綠色生態補償惠民效益不斷凸顯。為推動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升生態質量、改善民生福祉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2)加強公益林管護,築牢生態安全屏障。有效管護全省省級以上公益林6747.94萬畝,森林質量逐步提升,公益林中森林質量較好的一二類林率提高到86.7%,比商品林高12個百分點,全省森林中,麵積占比42%的公益林,貢獻了全省森林蓄積量的54%,生態供給、調節、服務、支持功能進一步增強。(3)公益林資源管理管護工作到位,管理能力不斷提升。一是大力推進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基本理清了公益林與永久基本農田重疊底數,初步實現省級以上公益林檔案數據與全省森林資源“一張圖”管理。二是各地進一步強化公益林管護,組建了縣-鎮-村三級公益林管護隊伍,落實專職管護人員約3.29萬人。三是加強製度建設,紮實推進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管理法製化、規範化。四是加快構建精細化管理平台,紮實推動惠州市、韶關市、連州市等地建設公益林精細化管理係統。五是強化資金監管,“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監管”列入省林業局雙百攻堅行動,並把資金支出情況作為林長製考核的扣分項,通過層層壓實責任,開展督導督辦、通報約談、調度提醒和主要領導致信等多種有力舉措,全麵打破了部分地區往年在春節前後發放上一年度損失性補償資金的“慣性思維”,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支出率較往年同期有較大提升。六是大力開展建設成效宣傳,持續組織開展相關宣傳活動,如組織開展廣東省公益林LOGO設計大賽、融媒體產品的發布、新聞采訪活動等,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提升了廣大人民群眾對我省林業工作的知曉率。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是1.公益林補償標準與林農期盼仍有差距。盡管我省財政不斷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近年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加快了補償標準提高的步伐,2022年平均補償標準達到44元/畝,但是由於廣東省公益林效益補償受惠麵非常廣,公益林效益補償人均收益占廣東省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比例較低,廣大林農仍期盼進一步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差異化補償政策引導激發林權權利人保護和建設修複公益林和天然林積極性的作用亟待進一步發揮。2.部分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未及時發放。主要原因有:一是機構改革中機構變動和人員流動大,影響了公益林工作的正常開展。二是山林權屬糾紛導致部分補償資金長時間滯留,難以發放。三是在差異化補償政策執行中,存在特殊區域具體地塊、麵積難以確認,同一村組甚至同一地塊補償標準相差較多等情況,群眾意見較大,具體補償對象難以明確,導致補償資金未能發放。四是部分農戶提供的賬號錯誤或長期外出打工無法提供身份證等。五是部分地市區縣財政緊張,導致資金無法按時到位。下一步改進措施主要是一是接續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切實提升廣大山區群眾的利益,穩步提升綠色生態補償惠民效益。二是強化資金監管和使用。提早謀劃,督促各地提前做好下一年度補償資金分配方案編製。三是推進精細化發展,有效提高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效率。在全省範圍進一步推廣使用公益林專題監測係統,實現省、市、縣、鎮四級用戶的分級管理。將全省公益林範圍和補償資金管理、森林監管、在線巡護等管理管護信息真正精準落實到山頭地塊,實現“線上”辦理公益林調整、資金分配方案編製、資金發放進度監督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管理製度體係,進一步完善公益林差異化補償政策,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製。加強銜接,進一步規範公益林和天然林保護管理,探索建立天然林生態補償製度,通過製度體係建設,提高公益林管理的規範性與科學性。

  專職護林員隊伍建設資金績效自評綜述:全年預算數為608.95萬元,執行數為608.9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與效益主要是:我局專職護林員建設資金項目的實施,提高了各地市、省屬林場、省屬自然保護區護林員的待遇,提高了護林員巡山護林及政策宣傳的積極性,提高了全省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效益,提高了全省現代林業管護水平,有力地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為全省森林資源安全保駕護航,為全省加強林業生態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維護了林區社會和諧穩定。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是:(1)護林員隊伍文化程度不高,年齡偏大。(2)護林員隊伍管護責任重,勞動強度大,工資待遇偏低。(3)部分地方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改進措施主要是:(1)充實隊伍,優化結構。 (2)提高專職護林員補助標準。(3)加強護林員隊伍規範管理。

  海洋事業費及海洋環境損失賠償款績效自評綜述:全年預算數為2392萬元,追減金額6.41萬元,執行數為2343.92萬元,完成預算的98.25%。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與效益主要是:2022年海洋管理事業費及海洋環境損失賠償款項目按照資金用途完成了以下績效:一是海洋漁業類型自然保護區日常管護,保障各海洋與漁業類型自然保護區的日常運轉。二是海洋漁業類型自然保護區能力提升,開展必要的海洋相關業務建設、研究,提升海洋與漁業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能力。發現的問題及原因主要是:在主動發現問題及並落實整改方麵的措施需要加強,對於周期較長跨年度實施的項目,在過程監管方麵需要提升管理水平。例如珠江口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白海豚救護保育基地(代建局)項目存在施工單位現場組織不夠嚴謹、資源投入不足,導致保育基地建設項目進展緩慢;連南大鯢省級自然保護區科普宣教中心等部分項目,雖然在年內完成了建設工作,但實際投入使用延後至2023年,項目無法在年內發揮社會效益。下一步改進措施主要是:針對時間跨度大,建設內容多的跨年度項目,加強前期準備階段的工作,涉及流程要求的預留夠審批時間。要將項目的整體目標和年度目標區分清晰,確保各關鍵節點的工作按計劃推進。針對年度例行的項目,在項目執行和實施過程中,加強項目各方的協調溝通和現場管理,及時發現和處置影響項目推進和完成進度的問題。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財政撥款結餘: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餘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餘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部門(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具體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具體包括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具體包括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具體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22年度廣東省林業局部門決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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