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信箱使用須知
1.參與信訪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5年5月1日實施的《信訪條例》。
2.
根據《信訪條例》,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所提供的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
3.
本網站受理信訪人對江門監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江門監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而提出的投訴請求等信訪事項。
4.為便於有關部門反饋處理情況,征求意見,請您如實填寫姓名和聯係方式,本網站將會對信訪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信訪人的權利。如無有效聯係方式我們將視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信訪人要求公開信件內容且經管理員同意,我們將予以公布有關內容,接受評議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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