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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工作部署,為做好我省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按照《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DYJHCDL202302),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采購主體。省內已通過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填報係統(以下簡稱“係統”)填報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下同),以及自願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品種範圍。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品種為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公布的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1)。
(三)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係統中確認的采購量(見附件2)。
二、采購周期
(一)本次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4年2月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三年,簽訂合同時間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請醫療機構做好相關品種的備貨工作並做好采購銜接,采購執行之日前做好采購協議簽訂工作。
(二)在采購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采購協議時,由醫療機構參考上年度臨床實際使用情況、企業供應情況等因素填報續簽需求量,原則上各醫療機構填報總需求量不得低於上年實際需求量的90%,對同一中選企業填報的需求量不低於該中選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
(三)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含未報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品,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品使用按照完成協議采購量後不低於增量的70%比例繼續帶量采購。中選企業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但未獲得增量資格的中選產品采購年度結束前完成年度采購協議量的僅可按照自主采購(備案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係統功能,組織簽訂合同。各采購平台(省、廣州、深圳平台)應及時完成相關中選產品的信息維護和產品掛網工作,確保醫療機構中選結果按時落地實施。使用國家最新版耗材編碼,做好與省招采子係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采購主體、中選品種生產企業、中選品種生產企業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按中選價格采購中選品種。
(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時完成合同用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醫療機構(含未報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品,具有增量資格的中選產品使用按照完成協議采購量後不低於增量的70%比例繼續帶量采購。但未獲得增量資格的中選產品采購年度結束前完成年度采購協議量的僅可按照自主采購(備案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三)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確保回款。各地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基礎上,建立預付機製,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後,醫保基金按不低於約定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按要求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按時完成配送關係確認、三方協議簽訂等工作,做好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監督回款和跟蹤監測使用進度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同時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重點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相關醫護人員的政策解讀,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實施過程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及相關部門反映。
附件:
2.神經介入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醫療機構首年協議采購量.xlsx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