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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

信息來源:本網 時間: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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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集中開展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全省各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2923名。應聘人員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s://www.gdzz.gov.cn)、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查閱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其中:

(一)2024屆國內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9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在境內就讀的2024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12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應聘人員須於麵試資格複審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製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請於20243259:0032916:00登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管理係統(考生報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簡稱“招聘係統”)報名。報名事宜詳見係統中的《考生報名指南》。

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開始後的前3天每天10時、16時,係統將發布各崗位報名的人數。報名截止後3個工作日內,係統將公布各崗位報名總人數。

(二)報名確認

應聘人員請於2024489:004916:00登錄招聘係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

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三)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請登錄招聘係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人事考試網另行公告。

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麵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應聘人員須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於20244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人事考試網另行公告。

(二)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招聘係統統一公布,應聘人員登錄係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三)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各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統籌考慮本地區事業單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分別劃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麵試

1.入圍麵試人員。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麵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麵試人員。

麵試組織單位將以適當方式通知入圍麵試人員參加麵試,並在相關門戶網站公布麵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

2.資格複審。麵試前,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對入圍麵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麵試資格,並書麵告知相關事由。入圍麵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麵試資格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麵試組織。麵試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麵試、試講、業務考核和技能測試等方式組織進行,麵試成績當場公布。

麵試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劃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五)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劃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麵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麵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麵試組織單位另行組織麵試。

七、體檢與考察

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並按規定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並按規定進行考察。

八、公示與聘用

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將在相關門戶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當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並及時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並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2),並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幹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等市的鄉鎮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少於5年。期間,可報考公務員,並可按有關規定在本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間交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應聘人員對參加本次招聘有疑問的,公告期間可登錄招聘係統查詢;報名期間並可致電招聘崗位所屬地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谘詢(附件3)。電話谘詢時間為:325日至3298:30—12:3014:00—18:00

谘詢答複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六)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廣東人事考試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附件:1.公開招聘崗位表

                2.報考指南

            3.谘詢電話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
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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