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1條的規定,現公布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港澳辦)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計劃6個部分,內容涵蓋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本報告可在省港澳辦門戶網站(www.gdhmo.gd.gov.cn)“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省港澳辦秘書處聯係(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郵編:510031;電話:020-83135661)。
一、概述
2014年,省港澳辦認真按照《條例》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長效化建設,豐富公開內容,完善平台服務,確保切實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製度辦事。省港澳辦領導一直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用製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過程,使之責任明確、流程清晰。2014年,省港澳辦通過狠抓《省港澳辦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省港澳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實施辦法》、《省港澳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省港澳辦網站管理規定》等規章製度的落實,嚴格執行政府信息發布相關機製,實現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
(二)加強平台建設,拓展公開渠道。省港澳辦充分整合資源,建立了以網上公開為主,多種形式並行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一是認真做好官方網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2014年修訂了《省港澳辦網站管理辦法》,通過網絡主動發布工作動態及相關信息,反映我省港澳工作成果,門戶網站成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二是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熱點。在2014年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期間舉辦新聞發布會,並通過南方日報、廣東電視台等媒體向社會發布粵港、粵澳合作最新動態和政策利好;在廣東與港澳率先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簽訂後,通過南方日報專版宣傳、廣東新聞聯播、主要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等形式向社會公眾解讀政策利好。
(三)擦亮服務窗口,提供優質服務。省港澳辦積極發揮因公赴港澳人員辦證大廳對外服務的窗口作用,向社會公眾提供因公赴港澳審批、辦證、簽注的有關信息,並根據情況變化而及時更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港澳辦主要通過門戶網站、因公赴港澳人員審批辦證窗口部門、媒體發布等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4年共編發政務信息105條(含政策解讀10條),轉載粵港澳合作、港澳動態等相關信息100餘條,發布通知4條,更新機構簡介情況1條。公眾可通過省港澳辦門戶網站查閱並全文檢索以上信息。
(二)通過窗口部門主動公開因公赴港澳審批辦證信息情況。在原已公開信息的基礎上,省港澳辦繼續在因公赴港澳審批辦證窗口部門和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因公赴港澳報批辦證須知、填表指南、服務承諾、審批辦證流程、審批辦證所需材料、辦理時限、谘詢投訴電話等辦事指南,公開通行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並在門戶網站窗口提供相關表格下載。2014年積極開發因公赴港澳網上申報係統,須申辦單位在線申報並及時查詢辦證進度,減少辦事員往來次數,為辦證單位和人員提供優質服務,在服務窗口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通過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2次,辦領導接受媒體訪問3人次,在南方日報上刊登政策解讀專欄共計4版。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沒有收到關於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省港澳辦沒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未發生與省港澳辦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
2014年,省港澳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持續有效的開展,今後將采取以下措施,爭取做得更好:
一是繼續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強化內部工作和督查機製,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人員培訓,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信息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
二是繼續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製度。規範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認真落實省政府的各項要求,規範信息公開流程,堅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
三是進一步豐富政務公開內容。繼續豐富省港澳辦門戶網站內容,及時主動地通過網站向社會公眾公開政務動態、辦事指南、政策解讀、粵港澳合作情況等信息。
主辦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聯係方式:020-831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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