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筆者從南沙金融局獲悉,《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下稱“金融15條”)正式印發。根據“金融15條”規定,金融企業落戶支持最高獎勵5000萬元。
為著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增強對金融企業的吸引力,推動建設大灣區國際航運、金融和科技創新功能的承載區,助力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金融15條”“注重量的飛躍”到“注重質的提升”的發展理念,體現從“聚焦自我發展”到“引導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導向,體現從“全方位普及”到“突出特色發展”的發展方向。
在適用主體方麵,“金融15條”既適用於金融企業招商落戶、紮根發展;又可適用於實體企業獲取金融服務,發揮資本活水作用;還可適用於金融領域相關行業或專業組織開展金融行業專業研究、舉辦金融高質量活動,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政策內容包括集聚金融機構、鼓勵業務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優化營商環境四個方麵。既有落戶、經營貢獻、增資擴股、辦公用房、企業上市、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等普惠性支持措施;也有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進駐支持、跨境金融業務、綠色金融業務、融資租賃業務、企業上市等特色措施;還有產業聯動、並購重組、特色金融創新、金融高質量活動等創新舉措。
據悉,2017年南沙出台的《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下稱“前期金融政策”)已於2022年12月31日到期。此次“金融15條”規定2023年1月1日至本辦法印發之日期間落戶的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是與“前期金融政策”的無縫銜接。
四大要點全覆蓋
集聚優質金融資源,助力建設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
“金融15條”大幅度提升金融企業落戶支持,從原來政策最高獎勵1800萬元大幅提升至最高獎勵5000萬元,大力吸引金融企業落戶南沙;通過辦公用房補貼,對金融企業購房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租房用於辦公用途的,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最長3年;支持金融企業入駐明珠金融創新集聚區,使企業紮根發展更安心。
多措並舉鼓勵金融企業發展壯大。“金融15條”通過經營貢獻獎勵,給予金融企業本區經營貢獻最高100%獎勵,哺育企業持續成長;通過提升能級獎勵,對企業發展壯大並獲評世界500強等榮譽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通過增資擴股獎勵,對持牌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後完成增資擴股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以正向激勵導向扶持金融企業發展。
加快建設大灣區重大金融平台。“金融15條”通過進駐支持,每年安排1000萬元資金用於扶持在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提供服務的機構,給予單家進駐機構最高50萬元獎勵,推動保險市場互聯互通。
著眼金融開放創新,打造國際金融創新功能承載區
為用好用足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金融15條”通過跨境金融業務支持,對開展跨境結算、本外幣跨境資金池、跨境金融資產交易、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等跨境金融業務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用於扶持推動FT政策進一步落地開花、跨國企業集團結算中心建設、做大做優跨境投融資等。
為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金融15條”通過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對開展綠色租賃、綠色保理業務,以及企業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助力綠色產業提質增效。
在加快打造全球飛機租賃中心方麵,通過融資租賃業務支持,對航空、航天、航運租賃業務,給予最高地方經濟貢獻95%獎勵,吸引更多飛機落戶南沙,助力進口貿易示範區建設。
同時,通過特色創新獎勵,對特色金融創新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扶持;對自主研發並獲得上級榮譽的金融科技、數字人民幣創新應用,給予最高300萬元扶持;對企業獲得普惠金融、農村金融、數字金融等上級扶持資金的,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配套支持,充分發揮金融改革承載地、試驗田引領作用。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護航南沙實體經濟發展
引導金融活水投向實體企業。“金融15條”通過股權投資支持,對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本區實體企業的,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QFLP基金實際利用外資的投資額,疊加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著力降低區內企業融資成本。“金融15條”通過服務補貼,對商業保理、保險公司為本區企業提供服務的,給予最高補貼100萬元,用於降低實體企業相關費率。通過直接融資扶持,對實體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再融資、發行債券或證券化產品,最高給予600萬元獎勵。通過間接融資扶持,設立最高1億元規模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投放的經營性貸款給予風險補償。
加力推動區內企業上市發展。通過企業上市扶持,對南沙區後備上市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實現上市融資的,最高獎勵1300萬元;對上市企業股權激勵給予最高100%地方經濟貢獻獎勵;通過並購重組扶持,對企業並購控股上市掛牌企業或“新三板”掛牌企業的,最高獎勵500萬元。
打造高端金融品牌,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金融生態和營商環境
南沙著力提高金融專業服務水平、促進完善金融行業服務體係,“金融15條”通過服務平台扶持,每年根據金融服務機構對南沙的貢獻情況,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支持金融領域行業協會、社團組織、民非單位、研究機構,以及高等院校發起設立的金融領域研究院(所、中心)等研究機構做大做強。
另外,為全方位提升南沙金融的國際吸引力,營造金融交流合作良好氛圍,“金融15條”通過活動論壇補貼,對金融領域相關企業、專業組織、行業協會在本區主辦的有利於南沙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活動,最高給予100萬元扶持,塑造南沙金融活動品牌,增強活動磁吸效應。
主辦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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