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為支持商貿與旅遊、體育、文化創意等業態融合發展,推動南沙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商貿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正式印發,知名內地、港澳、國際零售品牌在南沙開設首店或旗艦店,最高可獲300萬元補貼。
預計3年將惠及企業
超900家次
《扶持辦法》共有9條核心內容,覆蓋全區範圍內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預計3年將惠及企業超900家次,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支持零售品牌落地發展,《扶持辦法》支持知名內地、港澳、國際零售品牌在南沙開設首店或旗艦店,分別對零售品牌企業和商業設施運營企業給予獎勵。對零售品牌企業,最高按門店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單家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補貼;對商業設施運營企業,按照引進1家廣州首店30萬元、1家南沙首店10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企業每年最高20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實地經營,《扶持辦法》對首次進駐南沙重點商貿企業集聚區的企業給予最多3年的免租扶持;對首次在南沙租用辦公場所的企業,按實際租金的50%,以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標準,給予單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最高3年。
鼓勵商貿服務業企業發展壯大,《扶持辦法》對年營業收入與增速滿足條件的商貿服務業企業,根據企業年營業收入按比例給予獎補。對入統首年的企業,最高獎勵企業對本區經濟貢獻的80%;非首年入統的企業,最高獎勵企業當年對本區經濟貢獻存量部分的60%與增量部分的90%的總和。
鼓勵南沙品牌“走出去”
鼓勵消費場景升級改造,《扶持辦法》還支持南沙現有商業綜合體升級,打造商文旅體娛跨界融合消費新業態新場景。對滿足條件的改造項目,按項目核定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運營主體最高200萬元的扶持補貼。
此外,南沙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新增鼓勵南沙品牌“走出去”支持條款,力求打造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南沙新消費、新餐飲品牌總部;新增消費場景升級和支持舉辦促消費活動等促消費條款,多措並舉,營造全區良好消費氛圍。
據悉,2023年上半年,南沙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32.2%,增速較一季度上升了17.4個百分點,保持廣州市增速第一,居民消費市場呈現良好增長態勢。
主辦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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