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提名評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黨中央決定,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之際,開展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一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
《通知》明確了提名評選工作總體要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通過最高規格褒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激發全國各族人民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積極性,推動全社會見賢思齊、崇尚英雄、爭做先鋒,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強國建設、民族複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通知》明確了提名人選範圍和條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均可被提名,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共和國勳章”提名人選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勳,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友誼勳章”提名人選應當是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促進中外交流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中作出傑出貢獻,對華長期友好,具有良好聲譽的外國人。國家榮譽稱號提名人選應當是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
《通知》明確了提名評選程序和工作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安排。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負起責任,精心組織實施,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相關工作。要把握正確方向,確保被提名人選的先進性、代表性和時代性。要全麵考核被提名人選一貫表現,突出把好政治關、廉潔關,以實際貢獻作為重要評判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麵意見,好中選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