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1.部門機構設置
省港澳辦是省人民政府辦理有關港澳事務的辦事機構,列政府直屬機構序列。目前,內設機構8個,包括秘書處(與人事處合署)、綜合處、經濟交流合作處、社會事業交流合作處、聯絡處、因公赴港澳管理處、協調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等,下屬事業單位2個,包括省粵港澳合作促進中心、省因公赴港澳人員辦證中心。
2.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有關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省涉港澳工作實施辦法和工作計劃等並組織實施。
(2)了解、掌握和反映香港、澳門的有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和建議。
(3)統籌協調全省涉港澳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涉港澳工作。
(4)協同有關部門推進本省與港澳在經濟和社會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協同和推動粵港澳緊密合作相關政策和重點項目的落實。
(5)承擔粵港、粵澳高層互訪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辦理和協調粵港、粵澳的邊境事務和官方、半官方以及重要民間往來事宜。
(6)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省因公赴港澳事項的相關工作。
(7)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國務院港澳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決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組織推動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取得突破。一是通過明確具體工作任務和時間進度,舉辦專題培訓班,逐條落實服務貿易自由化行動計劃。二是開展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麵清單管理模式研究,形成係列研究報告和具體政策建議提交商務部參考。三是召開服務貿易自由化座談會,爭取港澳特區政府及業界支持。四是督促省有關部門加快出台配套改革措施,形成以“後續監管”為主的管理體係,推動深化行政體製配套改革。
2.深入推進實施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一是成功舉辦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及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參與籌辦第十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暨經貿洽談會,舉行粵港、粵澳高層會晤,推進落實框架協議重點合作事項。二是會同港澳特區政府製定並實施框架協議年度重點工作。三是紮實推進框架協議督查考核評估工作。
3.著力推動粵港澳合作平台建設與港澳的合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前海、橫琴重要講話精神。一是協調推動廣州南沙粵港合作事項。二是增強深圳前海與香港的關聯度。三是提升橫琴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作用。四是支持地市與港澳建立新的合作平台。
4.推動粵港澳合作全麵務實深化發展。一是推動重大跨境基建項目建設。二是穩步推進粵港教育培訓合作。三是深化粵港澳環保合作。四是加強醫療衛生及應急合作。五是完善民間合作平台。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4年收入決算2138.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1.85萬元,其他收入6.47萬元。
三、支出決算說明
2014年支出決算1927.9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927.90萬元。
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1073.67萬元,占56%,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48.5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69.6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53萬元;項目支出決算854.23萬元,占44%,主要支出項目有業務經費123萬元、辦證業務運作成本195萬元、促進會補助經費242萬元、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經費151萬元、招商引資活動經費121萬元等。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123.5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全年未組織因公出國團組。因公出境費支出55.73萬元,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赴港澳團組113個、284人次。開支內容主要包括:(1)在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機製下,籌備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組織粵港、粵澳合作聯絡辦主任會議和粵港合作第十九次工作會議等各類會議,參加各類活動和工作會談36.97萬元;(2)赴港澳開展各領域社會交流合作的調研和研討9.97萬元;(3)推動開展CEPA服務貿易自由化調研、座談會及宣講會5.43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47.68萬元,當年未新購置公務用車,公務車保有量12輛,平均每輛約4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萬元,主要用於港澳團組來訪而發生的場地租賃費、住宿費、餐飲費等。
主辦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
聯係方式:020-8313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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