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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無人機需向空管部門申請

時間 : 2017-08-25 17:12:23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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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本月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正式納入安全管理範圍。根據上個月廣東發布的《關於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在廣東使用無人機、滑翔機、熱氣球、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燈等,都必須履行適航資格、飛行資質、計劃申報等相關手續;嚴禁在“禁飛區”上空飛行無人機等。

  《通告》發布後,受到不少群眾尤其是無人機愛好者的關注。飛行無人機是否需要辦理證照?在哪裏登記注冊?如何申報飛行計劃?針對上述熱點問題,省公安廳予以了解答。

  三類區域禁飛並非全省禁飛

  問:為何將“低慢小”航空器納入安全管理範圍?

  答:今年以來,國內多個機場受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幹擾民航航班正常飛行,我省多個機場以及核電站等重點部位也多次受無人機“黑飛”幹擾影響,嚴重威脅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

  目前,我國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標準、質量體係、實名銷售、空域使用等問題尚無明確規範,各地對其管理仍處於改革探索階段。

  此外,目前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法律法規滯後、源頭管理缺失等問題突出。我省通過發布《通告》、開展試點等方式,積極探索建立公安機關地麵執法機製。

  問:關於禁飛區,該如何準確理解?

  答:《通告》規定,嚴禁在以下區域的上空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

  一是機場淨空保護區(暫以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千米、跑道兩端各20千米範圍)以及民航航路、航線,高速和普通鐵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運行沿線、區域;

  二是黨政機關、軍事管製區、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化物品貯存、大型物資儲備、監管場所等重點敏感單位、部位及其設施;

  三是大型活動場所、公民聚居區、車站、碼頭、港口、廣場、公園、景點、商圈、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區域。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第三類禁飛區域,《通告》僅禁止在人員密集、易致人群恐慌或傷害的情形下飛行,對位置偏遠、地勢空曠、人煙稀少的情形並未作出飛行限製。

  民用無人機實施實名登記注冊

  問:無人駕駛航空器需辦理適航證嗎?

  答:目前,國家法律僅對有人駕駛的通用航空器規定了適航要求,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適航管理尚無相關規定。國家相關部門正在研究無人駕駛航空器適航管理的相關規定。

  問: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是否需要辦理證照?

  答:2016年7月11日,中國民航局頒布實施了新修訂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該規定將民用無人機分為九類,並明確規定對以下三種情形,無人機係統駕駛員自行負責,無須證照管理:一是在室內運行的無人機;二是Ⅰ類(空機重量和起飛全重小於等於1.5千克)、Ⅱ類無人機(空機重量大於1.5千克、小於等於4千克,或起飛全重大於1.5千克、小於等於7千克);三是在人煙稀少、空曠的非人口稠密區進行試驗的無人機。其他類別的無人機駕駛員證照由行業協會和民航部門實施管理,並明確規定了具體要求。

  問: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需要登記注冊嗎?

  答:今年5月16日,中國民航局頒布實施了《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製登記管理規定》,規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我國境內的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的民用無人機,均需登錄“中國民用航空局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信息係統”進行登記注冊,打印係統自動給出的包含登記號和二維碼在內的登記標誌圖片,並在無人機的明顯、不易損壞位置粘貼。該規定明確,違反上述規定的,視為違法違規行為。

  問: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應如何申報飛行計劃?

  答:根據現行規定,在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前,使用者應當向空管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對應當申報飛行計劃而未申報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將被認定為違法違規飛行。

  “黑飛”造成重大事故將被立案查處

  問:對違法違規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如何處理?

  答:違反《民用航空法》《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製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分別適用其罰則進行處罰。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公安機關采取以下措施分別處理:

  一、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有關規定,分別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飛行事故罪等立案查處。

  二、未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首先予以批評勸阻。對不聽勸阻,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分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