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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財政局關於做好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應對新冠疫情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通知

時間 : 2022-04-07 15:55:24 來源 : 深圳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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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財資〔2022〕8號


市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深圳紓困政策”)精神,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全力幫助市場主體渡過難關,確保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政策措施落實見效,把好事辦好辦實,現就市本級政府物業租金減免工作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減免範圍

  (一)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若存在對外出租政府物業,用於製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應積極主動與承租方聯係,按我市有關紓困政策免除3個月租金、再減半收取3個月租金。

  (二)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若存在對外出租政府物業,用於民辦幼兒園辦學的,應積極主動與承租方聯係,按我市有關紓困政策免除3個月租金。

  二、減免對象

  承租方為製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幼兒園的,為本次租金減免對象。

  關於製造業、服務業行業分類標準,可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確認(原則上第三產業都視為服務業)。

  關於小微企業界定範圍,可參考國家工信部發布的《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的“小微企業名錄查詢”模塊或依稅務部門認定。

  關於民辦幼兒園以我市教育、市場監管或稅務等部門認定為準。

  三、減免程序

  按照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各單位應將本單位符合政策的減免明細表(格式詳見附件1)報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部門審核彙總並報財政部門備案後即可執行。沒有主管部門的事業單位,直接將減免明細表報財政部門備案後即可執行。

  四、減免期限及方法

  有效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申請期截止2022年7月15日。具體執行如下:

  (一)對於製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執行合同期限超過2022年6月30日的,按2022年1—3月份租金全免,4—6月份租金減半執行。對於民辦幼兒園,執行合同期限超過2022年6月30日的,按1—6月間可任選3個月免租。

  (二)執行合同期限未超過2022年6月30日或在有效期內新簽訂合同,按先免後減、從高不從低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的原則,以實際租賃時間減免租金。

  在減免期限內已交租金且在合同有效期內的,可順延享受減免政策抵扣後續租金。在減免期限內已交租金但合同有效期到期的,按合同實際執行情況申請辦理租金退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在落實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政策中,應主動與承租方聯係落實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政策,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出租管理情況的摸底調查,避免出現因違規轉租導致實際租賃人未享受紓困政策引發的矛盾糾紛,確保將政府減免租金的紓困政策落到實處。

  (二)請各單位在申請政府物業減免租金備案時,同步填列並提交物業招租方式及是否存在轉租行為等信息(詳見附件),並認真做好本次政府物業租金減免情況登記統計工作以備核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財政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政府物業減免租金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