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動態 > 政務專題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省級政策措施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重點用藥保質量保供應工作的通知

時間 : 2022-12-23 09:26:24 來源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打印】 【字體:

粵藥監局藥一〔2022〕106號

  

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委、省政府關於保障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質量安全及供應工作相關部署,我局參考本輪疫情用藥實際,結合廣東省本地氣候特點、用藥習慣及重點藥品生產企業在產品種產能實際情況,製定了《廣東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點用藥監管目錄》(見附件),現就做好目錄品種質量監管及保供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麵加強目錄品種質量安全監管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要落實《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全麵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藥監辦〔2022〕362號)要求,綜合運用監督檢查、抽檢、監測等監管手段,紮實做好目錄品種及企業的監管工作,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及時發現和消除風險隱患。同時,要督促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健全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體係,嚴格遵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生產,強化全過程質量追溯管理,嚴守藥品質量安全底線。

  二、全力保障目錄品種有序生產及市場穩定供應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對納入目錄的重點藥品生產企業及品種,要實施“一企一策,一品一檔”管理,指導企業做好合規生產、增產擴能及供應儲備相關工作,積極協調解決相關難點、堵點問題,幫助企業快速爬坡達產,保障轄區市場穩定供應,滿足臨床用藥需求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購藥需求。對轄區生產目錄內藥品的其他生產企業及目錄外同類藥品的生產企業,各地也要持續關注支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省藥品監管局。

  三、全方位強化溝通協調及宣傳引導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目錄品種保供及監管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向省藥品監管局報告;要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目錄品種保供及儲備相關工作。同時,加強目錄的宣傳引導,充分發揮藥品零售企業的終端藥品渠道作用,利用執業藥師等藥學技術人員專業優勢,切實加強對公眾用藥的指導,引導消費者合理用藥,理性購藥、避免過度消費藥品、盲目囤藥,營造全社會科學購藥、合理用藥的良好氛圍。


  附件:廣東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點用藥監管目錄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