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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轉發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通知

時間 : 2022-12-13 10:17:30 來源 :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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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交營函〔2022〕89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省公路事務中心、港珠澳大橋管理局,省交通集團、廣州交投集團、深圳高速公路集團、東莞交投集團、佛山交投集團,相關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聯合電服公司:

  現將《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22〕339號)轉給你們,並提出要求如下,請一並認真貫徹落實。

  一、高度重視,增強疫情防控工作責任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交通運輸部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綜合組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製綜發〔2022〕113號),對《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進行了修訂,落實“不再對跨地區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等要求,細化了服務區和收費站風險區域劃分範圍,增加了推動公路防疫檢查點應撤盡撤等內容。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保持高度警惕性和敏感性,落實好各項工作責任,將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疫情防控工作抓實抓緊抓好。

  二、對照要求,逐條落實

  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全麵檢視、逐條落實,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立行立改,不做表麵文章、不搞形式主義,不得拖延,確保整改及時、到位。

  三、落實責任,加強監督管理

  各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積極配合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要求,督促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做好疫情防控等各項工作,發生疫情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指導督促轄區內公路和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省公路事務中心要利用微信公眾號“廣東服務區”等方式,加強日常督導;廳將組織檢查,及時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


  附件:《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