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醫保函〔2020〕61號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麵服務疫情防控和統籌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新冠肺炎醫療救治急需價格項目審核
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提出的醫療救治急需、診療效果好的新增、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請,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粵醫保規〔2019〕1號)第八條“如遇緊急疫情等特殊情況,隨時進行審核”的規定,啟動審批綠色通道,由我局統一受理、統一論證、統一審核。通過審核的新增項目,由醫療機構自主製定試行價格,同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二、嚴控新冠肺炎病原學檢測收費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各地市明確由財政承擔的病原學檢測費用,一律不得向患者收取。采用恒溫擴增法和PCR法的核酸檢測按“各類病原體RNA測定(編碼250403089S)”項目收費。抗體檢測按“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編碼250403069)”項目收費(暫未定價),如需收費,各地市可采取簡明易行的方式及時製定價格。以上兩項目的試劑盒、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如由財政承擔或捐贈,應剔除相關成本區別製定臨時價格。
三、理順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價格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47號)要求,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經批準開展常見病、慢性病的互聯網複診的,網上就診診查費由不同級別醫務人員提供服務,均按各地市相應醫院等級的線下普通門診診查費標準收費。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