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動態 > 政務專題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省級政策措施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積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時間 : 2022-07-28 10:16:45 來源 :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打印】 【字體:

粵醫保函〔2020〕61號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麵服務疫情防控和統籌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新冠肺炎醫療救治急需價格項目審核

  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提出的醫療救治急需、診療效果好的新增、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請,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粵醫保規〔2019〕1號)第八條“如遇緊急疫情等特殊情況,隨時進行審核”的規定,啟動審批綠色通道,由我局統一受理、統一論證、統一審核。通過審核的新增項目,由醫療機構自主製定試行價格,同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二、嚴控新冠肺炎病原學檢測收費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各地市明確由財政承擔的病原學檢測費用,一律不得向患者收取。采用恒溫擴增法和PCR法的核酸檢測按“各類病原體RNA測定(編碼250403089S)”項目收費。抗體檢測按“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編碼250403069)”項目收費(暫未定價),如需收費,各地市可采取簡明易行的方式及時製定價格。以上兩項目的試劑盒、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如由財政承擔或捐贈,應剔除相關成本區別製定臨時價格。

  三、理順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價格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47號)要求,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經批準開展常見病、慢性病的互聯網複診的,網上就診診查費由不同級別醫務人員提供服務,均按各地市相應醫院等級的線下普通門診診查費標準收費。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