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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時間 : 2022-07-28 10:05:32 來源 :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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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

  當前,我省部分地區陸續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好疫情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健康權益,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藥品、醫用耗材醫藥采購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國醫保電 〔2020〕5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參保患者醫療保障工作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成立由局長擔任組長的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建立防控工作機製,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主動參與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做好醫療保障政策的銜接,確保參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得不到及時救治,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影響救治。

  二、多措並舉,加大參保患者醫療保障力度

  確認疑似和確診的參保患者(以下簡稱參保患者),符合國家、省衛生健康部門製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費用,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取消住院起付標準。對於異地就醫參保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的銜接,發揮醫療救助資金的兜底保障作用,開展“二次救助”,進一步減輕貧困人員負擔。參保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醫保基金先行墊付個人負擔部分再與財政結算。各地要嚴格把握特殊政策的適用範圍,確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三、優化服務,加強參保患者經辦管理工作

  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參保患者醫療保障權益。做好與收治參保患者定點醫療機構的結算工作,預撥醫保周轉金,及時結算參保患者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緩解定點醫療機構墊付壓力。參保患者相關醫療費用不納入總額預算控製指標和按病種分值付費範圍,實行按項目付費。要完善協議管理,確保各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製為由拒絕收治參保患者,不得降低醫療服務質量。

  四、全力做好藥品、耗材采購工作

  醫保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所需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和使用工作的指導,確保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的正常供應。要選取轄區內部分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作為監測點,監測疫情防控藥品、醫用耗材價格變化情況,及時預警藥品價格和供應異常波動。對出現的藥品耗材價格非正常上漲問題,醫保部門應采取函詢或約談等手段予以規範。並及時向相關部門移交涉嫌壟斷行為或其它價格違法行為線索。

  五、加強調度,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一)建立參保患者醫療保障信息報告製度。各地醫保部門要加強與衛生健康等部門的信息互通,自2020年1月23日起,建立疫情和基金支付工作信息“日報送、零報告”製度。指定信息報送聯絡員,確保及時溝通協調。落實“零報告”要求,每天10:00前向省醫保中心報送本市疫情及醫保基金、醫療救助資金支付情況。

  (二)加強醫藥采購信息報送工作。各地如出現醫藥采購、價格等異常情況,要現場核實,妥善處置,並將有關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省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