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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安全生產資質證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時間 : 2022-07-26 10:07:08 來源 :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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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應急〔2020〕146號


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當前,我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已取得重大戰略成果,全國經濟發展穩定轉好,生產生活秩序穩步恢複。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全省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安全使用許可證、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證書、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資質證件)的核發及日常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停止順延疫情期間到期的安全生產資質證件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執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第4號公告中關於“由應急管理部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委托單位頒(核)發的相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安全使用許可證、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證書、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在疫情期間到期的,其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的規定。

  二、做好到期安全生產資質證件的延期換證。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按時完成安全生產資質證件的延期換證或換證的企業、個人,如需繼續依法申請相應許可的,應當於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相關規定向相應的許可機關(應急管理部門)辦理延期換證或換證。逾期未辦理的,由相應權限的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公告注銷其已經過期的安全生產資質證件。

  三、強化便民服務。各地應急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強對證件到期未延期企業和個人的服務和提醒,大力推行“網上辦”“就近辦”,減少群眾跑動,切實提高審批效能,有序推進我省已到期的安全生產資質證件延期和換證工作。

  四、依法落實職責。各地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誰發證、誰負責”要求,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依法依規查處逾期未辦理安全生產資質證件仍進行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人。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