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疾控局微信公眾號消息,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公眾科學佩戴口罩,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疫情防控組製定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指出,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見情形或場景包括:露天廣場、公園等室外場所;人員相對固定的室內工作場所和會議室等;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但有明確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對於定期開展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的特定人員,如慶典活動演職人員、儀仗隊隊員等,在參加大型活動時;進行運動的人員,佩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困難時;3歲及以下嬰幼兒;學校師生在校期間。
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包括: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期間;出現發熱、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期間;生活、工作或學習的社區、學校發生聚集性疫情時;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陪診、陪護、探視時;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時;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及托幼機構、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等重點機構醫護、餐飲、保潔、保安等公共服務人員工作期間。
建議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包括:乘坐飛機、火車、長途車、輪船、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進入超市、影劇院、客運場站等環境密閉、人員密集場所時;老年人、慢性基礎疾病患者、孕婦等前往室內公共場所時;參加人員來源較廣、流動性較強且沒有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的大型會議或活動舉辦時。
在口罩選擇方麵,《指引》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議佩戴N95或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或以上級別的口罩(無呼吸閥),其他人員建議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對於《指引》的相關內容,國家疾控局進行了解讀問答。其中提到,最新印發《指引》的主要修訂考慮包括:一是考慮當前疫情形勢和新型冠狀病毒危害變化,優化調整佩戴口罩建議,進一步減少了應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場景,在保證防控效果的基礎上,盡量減少對公眾生產生活的影響。二是重點定位於公眾佩戴口罩的指導,對與公眾生活、工作、學習等密切相關的常見情形和場景,提出應佩戴口罩、建議佩戴口罩、可不佩戴口罩的分類建議。三是堅持動態優化調整的原則,《指引》將根據疫情形勢變化和防控需要進行修訂完善。各地各部門可根據本地和行業實際,結合疫情情況,參照本口罩指引製定本地和本行業的口罩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