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動態 > 政務專題 > 聚焦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 > 加快建設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 > 河套

海關總署重磅發布“新十條” 推動河套創新要素跨境流動

時間 : 2024-11-06 09:02:09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打印】 【字體:

  海關總署日前發布《海關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深圳園區全麵深化改革開放若幹措施》(下稱《若幹措施》),針對河套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納入“白名單”備案管理的科研機構與企業及其相關貨物推出10條措施,進一步推動創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動。

  《若幹措施》提出除涉及檢驗檢疫要求的貨物外,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適用集中申報模式,海關不限定月度進出批次。

  對已獲得香港生物物質許可且用於深港聯合科研或關聯科研的進出境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海關優先辦理衛生檢疫審批;除生物安全風險未知的病原體或者可能引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特殊物品外,對經“深圳市出入境生物醫藥特殊物品聯合監管機製”風險評估的特殊物品,根據聯合監管機製風險評估結論,海關相應簡化衛生檢疫審批流程。

  對經香港進入河套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並僅在區內使用的法定檢驗工業品,經海關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可采用分類分級方式差別化實施合格評定。

  《若幹措施》還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儀器、設備、器具、試劑、耗材、樣品等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保稅貨物除外),以專人攜帶方式通過一號通道進出境。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自用的基建物資、辦公用品、生活消費品、勞保用品等便捷進出區。

  河套發展署方麵表示,下一步將與深圳海關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製,加快推進“白名單”試點,推動特殊物品便利跨境政策落地,建設推廣公共ERP信息服務平台,全力促進創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