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補差水平分別從每月653元、300元提高到676元、311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集中供養孤兒從每人每月1949元提高到2017元,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從每人每月1313元提高到1359元。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分別從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