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5日通報,1月25日至3月4日,全省公安機關打擊查處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5738起,抓獲涉案人員6165人,為疫情防控創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
廣東警方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和維護穩定作為最重要的工作,強化部門聯動、協作配合,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偵查、快破案、快公開”工作機製,依法從快嚴厲打擊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如東莞警方破獲一宗涉嫌虛假售賣疫情防控物資電信網絡詐騙案件。2月18日、19日事主陳某婷通過網絡支付平台先後向黎某朗轉賬21.5萬元購買500支測溫槍。然而黎某朗未按時提供測溫槍,也未返還款項,並且不再回複陳某婷信息。接到報案後,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於2月24日在廣州市海珠區雞春崗新街某小區將犯罪嫌疑人黎某朗抓獲。經查,黎某朗對其詐騙事實供認不諱。2月25日,犯罪嫌疑人黎某朗因涉嫌詐騙罪被執行刑事拘留。
據了解,1月25日至3月4日,廣東省公安機關共破獲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案件272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857名,涉案總金額1.08億元,打擊戰果名列全國前茅;累計清理整治市場、酒樓飯店等經營場所4.9萬個(次);破獲哄抬物價、侵犯知識產權、合同詐騙、虛假廣告案件222起;立案查處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案件70起;立案查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3起,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81起,妨害公務案件136起。
廣東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公安機關將保持對涉疫情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全力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