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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 : 2021-07-06 08:28:28 來源 :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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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

“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函〔2021〕13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市場監管局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廣東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係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和商事製度改革,在更大範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改革目標。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將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麵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廣東省設定)的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改革範圍,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同時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加大改革試點力度,並對國家明確在自貿試驗區實行告知承諾的部分事項,在全省其他地區同步實行告知承諾,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進一步推動落實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

  (一)建立清單管理製度。根據國發〔2021〕7號文明確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結合我省實際,梳理形成《中央層麵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廣東版)》(附件1)、《中央層麵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廣東自貿試驗區版)》(附件2),製定《廣東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附件3),逐項列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內容。

  (二)切實落實涉企經營許可分類改革。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發〔2021〕7號文要求,進一步鞏固2019年以來我省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成果,深化涉企經營許可分類改革,更大力度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或證明材料。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實施部門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實施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監管部門不得以未經備案為由,限製企業開展經營活動。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實施部門應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後果,製作告知書一次性告知企業;由行政機關出具、用於證明企業符合特定條件的材料,原則上不再收取,改由企業就符合相關條件作出承諾,實施部門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要依法依規積極推動下放審批權限或委托實施,方便企業就近辦事;要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堅決取消“奇葩證明”,采取並聯辦理、簡化中間環節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回應企業關切,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

  三、強化改革係統集成配套

  (一)完善清單聯動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完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與權責清單、yabo2018柏林赫塔 事項清單的聯動調整機製。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中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原實施部門要將其移出本部門權責清單;對其他事項,各單位要及時在省yabo2018柏林赫塔 事項管理係統中調整事項名稱、事項類型、子項拆分、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提交材料等內容。

  (二)深化市場主體登記製度改革。全麵推行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全國統一的經營範圍規範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範圍提供服務,告知企業需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並及時將企業登記注冊信息推送至有關部門。進一步放寬住所(經營場所)限製,簡化住所使用證明,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探索住所申報承諾製,便利各類市場主體注冊經營。在廣東自貿試驗區深化商事主體登記確認製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

  (三)統籌推進“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以企業端便利為導向,再造政府端業務流程,推進涉企審批服務從部門供給導向向企業需求導向轉變,將企業多業態經營需要辦理的多項許可改為按需組合“一次申辦”、智能導引“一表申請”、並聯審批“一鍵分辦”、證照信息“一碼展示”,優化審批服務,提升準入準營透明度、便利度,降低製度性交易成本。2021年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地開展試點,年底前在全省範圍啟動“一照通行”改革;到2023年實現高頻事項“一照通行”。拓展數字政府改革應用,在廣東yabo2018柏林赫塔 網設置“一照通行”專區,作為全省“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總入口,對接各地、各部門審批業務係統,實現數據共享、業務調度、聯審聯辦、深度協同。

  (四)推廣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應用。構建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的綜合應用體係,豐富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政務、商務、金融等領域的應用場景。加強各審批業務係統與全省電子證照庫、電子印章平台對接,加快完善基於電子印章的數字簽名功能和應用,實現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在線共享、查驗和調用,並探索向社會公眾、第三方平台開放電子證照庫。加快推進全省企業電子印章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推廣“電子卡包”等應用,方便交易相對人、平台企業等查詢、核驗有關信息。加快推動存量、增量證照電子化轉換,確保2022年底前全麵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四、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一)建立健全監管機製。各地、各部門要落實放管結合、放管並重的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履行監管職責,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問題。對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由原實施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對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由實施部門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地區,由同級人民政府按照機構改革有關方案明確監管職責。各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製定的監管規則和監管標準,細化具體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健全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

  (二)加強證照管理銜接。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精準推送至省級涉企經營許可主管部門後,有關部門要依企業申請及時辦理相關經營許可,並將辦理結果反饋市場監管部門。企業超經營範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為由,如未載明許可經營項目、未使用特定表述等,限製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或者其他yabo2018柏林赫塔 業務。

  (三)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提高監管靶向性。探索構建監管風險預警模型,自動判別企業風險狀況,將有限的監管資源精準投入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建立監管大數據資源庫,關聯整合日常監管、行政處罰、司法判決等相關信息,“一企一檔”記於企業名下,梳理違法失信行為特征,建立高風險企業前導指標。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加快推進省域治理“一網統管”,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製,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對嚴重違法責任企業及相關人員實行行業禁入製度。

  五、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領導我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牽頭負責具體協調推進,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法治保障、督促落實、總結評估等方麵工作。省商務廳負責指導廣東自貿試驗區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與對外開放政策的銜接。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負責暢通涉企信息推送、歸集、共享的實現路徑,確保縱向各級聯通、橫向普遍接入。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省級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國務院主管部門,對事項逐項細化改革舉措,製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措施,督促指導下級實施機關調整業務規則、完善辦事指南、改造信息係統、落實監管責任等。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改革工作負總責,明確牽頭部門,製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製,落實工作責任,並積極探索推出更大力度的改革措施。

  (二)完善改革評估機製。運用數字政府改革成果,通過技術手段,完善改革常態化評估方法,形成評價、反饋、整改、監督的閉環管理機製。建立以減材料、減跑動、減時限、減成本為主要維度的評價指標體係,從省效能監督係統、省yabo2018柏林赫塔 事項管理係統、各部門業務審批係統中直接獲取數據,形成量化評價指標。結合yabo2018柏林赫塔 “好差評”機製,引導企業對辦事指引、審批程序、服務質量等方麵“評卷”,形成企業主觀評價指標。

  (三)抓好改革實施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健全激勵約束機製和容錯糾錯機製,充分調動改革積極性和主動性,抓好改革任務落實。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擴大政策知曉度,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一線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領會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操作,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執行到位,不斷提升企業獲得感。


  附件:1.中央層麵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廣東版)

     2.中央層麵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廣東自貿試驗區版)

     3.廣東省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