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動態 > 地市動態

廣州發布培訓機構申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操作指引 培訓中心校舍建築麵積不得少於300㎡

時間 : 2018-05-04 01:04:59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打印】 【字體:

  5月2日,廣州市教育局出台《校外培訓機構申請辦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操作指引》(試行),引導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文件明確,培訓機構需滿足九大條件才可辦證。其中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要設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受聘的專任教師(含外籍教師),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等。在辦學資金方麵,文件要求培訓中心開辦資金不低於5萬元,教學設備總值不少於10萬元。培訓學校開辦資金不低於20萬元,教學設備總值不少於30萬元。培訓中心校舍建築麵積不少於300㎡。培訓學校校園占地麵積不少於5000㎡,校舍建築麵積不少於2000㎡。

  今後,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將由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批。申辦者可網上登錄“廣州市網上辦事大廳”進行線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