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空時,常要去豐收湧邊上走一走,觀察最新的水質情況。”夕陽西下,市民三三兩兩走在佛山市禪城區的豐收湧邊,清澈的流水倒映著晚霞。2014年底,禪城區祖廟街道辦主任李仕亨成為豐收湧的湧長,也成為治理這條河湧的第一責任人。如今,這條曾因黑臭讓街坊們皺眉不已的河流,已成為佛山市中心城區一道宜人的風景線。
作為地處珠江三角洲中部河網區的城市,內河湧治理曆來是佛山環保的重要內容之一。筆者從佛山市環保局獲悉,佛山是全省最早探索“河長製”的城市,特別是近兩年來,該市不斷進行製度創新、堅決落實政策執行和監督,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河長”、“湧長”的製度已在全市廣泛實施。
在這一製度下,佛山的河湧整治壓力由行業主管部門向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轉變,整治模式由“九龍治水”向協同治水轉變,同時也帶動了河湧整治任務和監督模式的深刻變化,成為探索“河長製”的代表性城市。而這一切,都正在讓佛山城鄉生態、人居環境得到持續改善,居民對生活生態環境及環保部門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背靠“汾江河經驗”
麵向227條河湧展開探索
在河網豐富、工業曆史悠久的珠三角城市,內河湧治理是各地的共同命題,而佛山正是其中成功的先行者。
早在2003年,在佛山吹響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深入治理汾江河號角時,該市就不斷夯實河湧汙染整治的目標責任。在製度層麵,2008年佛山成立了汾江河(佛山水道)綜合整治指揮部,由市委書記親任總指揮、分管副市長擔任執行總指揮。
為治理好汾江河,2009年,佛山正式在汾江河流域16條河流實施湧長責任製。經過艱苦整治,汾江河水質逐年變好,大部分指標達到四類水標準。今天的汾江河已逐步成為一條集“綠色之源、財富之河、文化之流、人居之彙”為一體的母親河。
汾江河的治理經驗,為佛山推進製度創新、率先實施“河長製”打下了基礎。為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2013年,該市要求針對全市227條主幹內河湧分批製定“一河一策”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
佛山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說,為督促做好重點河湧“一河一策”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佛山建立了“一河一策”重點河湧湧長責任製,並製定了《重點河湧湧長責任製實施細則》,將湧長責任實施情況納入到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責任製考核。
2015年,在原湧長責任製基礎上,佛山還把河湧整治的監督和管理責任延伸到村居,由行政村負責人擔任河湧分段的“段長”,層層落實河湧整治責任,實現河湧治理責任全覆蓋。
“湧長”一詞源於佛山很多河流都以“湧”命名,其含義與“河長”並無差別。具體來說,湧長的主要職責包括組織實施和推動河湧整治工程項目,確保工程按整治方案實施並按時完成,以及對所管轄河湧加強截汙管網的維護、河湧保潔、加強對工業廢水排放企業、畜禽養殖企業和汙水處理廠運營的監督管理,以及做好河湧兩岸綠化環境的美化和維護工作等。湧長們解決水中問題的同時,更是破解了的岸上可持續發展問題。
經過一年多整治,相關河湧水質明顯改善。2016年9月的水質監測結果顯示,佛山第一批42條“一河一策”河湧已有30條河湧達到Ⅴ類水標準,主要汙染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平均值同比分別降低20.1%、25.6%、39.14%和10.4%.
層層夯實責任不留空白
整治成效與獎懲考核掛鉤
筆者從佛山市環保局獲悉,該市第一批42條和第二批90條重點整治河湧均已落實“湧長”責任製,明確河湧湧長責任人,第三批95條河湧正在落實相關湧長責任人。
“大多數河長、湧長都是鎮街鎮長或街道辦主任。”佛山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河長製”背後有完整的係統治理、協調有序、責任明確、監管嚴格的運行機製。
其中,由佛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每年下達河湧整治的目標和任務,湧長負責任務分解、落實資金、統籌推進工程建設,同時定期巡查河湧,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此外,佛山市環委辦還負責跟進工程進展,每月開展水質監測,對湧長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市民可通過對外公示的湧長電話進行投訴。
“河長製”為何能解決內河湧治理這個“老大難”?筆者了解到,該製度的主要著力點在於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夯實責任,避免出現責任空白、任務空白。從製度設計來看,其最大的特點之一,是整治成效與獎懲考核掛鉤。佛山對227條河湧進行了月度水質監測工作,實行“水質目標+工程進度”雙考核,作為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佛山還建立了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責任製考核金製度,各區每年繳納年度考核金200萬元,考核成績合格的考核金轉到下一年;反之,考核金被扣罰,納入市環境保護責任製考核金專門賬戶。
“現在,佛山實行鎮街水環境質量月排名,堅持每月向社會公布鎮街水環境質量和227條主幹河湧月度水質指數,整治成效是好是壞一目了然。”佛山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說。
湧長並不是掛名的一個“虛職”,責任不落實的將會被嚴肅問責。對排名靠後,且水質連續三個月沒有改進甚至不升反降的鎮街,佛山將通報或者約談相關責任人,責令其向市環委會書麵檢討。上一年內水質沒有改善甚至不升反降的河湧,對其湧長實行黨政評優“一票否決”。
這種製度設計激發了佛山基層治水的積極性,形成你追我趕、比學趕超的競賽局麵。
把河長責任置於陽光之下
下階段計劃設立“斷麵長”
“湧長”名字、責任電話、所承擔的職責以及市、區、鎮各級部門聯係電話……走在佛山第一批42條重點河湧的岸邊,你很有可能看到標明這些信息的公示牌。
把河長責任置於陽光之下,接受社會監督,也是“河長製”中非常重要的一環。為接受市民監督,提供多種建議、投訴途徑,佛山市樹立了湧長責任公示牌。所有公示牌都統一版式,采用堅固的石材立牌,設置在河湧邊的人口密集區域,把從政府盯著河長轉變為老百姓盯著河長。
2014年,佛山已設立公示牌,明確責任湧長33人,目前正在設立第二、第三批河湧湧長責任公示牌。
與河長公示牌有著同一邏輯的是,在“河長製”之下,佛山的河湧整治壓力,已由單位向責任人轉變。以往,河湧整治的責任主要在於部門,實行湧長責任製後,政府主要領導要對河湧整治成效負責,這直接推動了責任人開展河湧整治的積極性。
同時,佛山的河湧整治模式,也由“九龍治水”向協同治水成功轉變。工作人員介紹,以前河湧整治部門責任不明確,存在互相推諉的現象。而實行湧長責任製後,由主要領導擔任湧長,他們牽頭組織河流治理,能夠橫向協調相關部門,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協調推進。
以前對河湧整治的成效主要靠上級政府的考核,而實施湧長責任製後,人大、政協組織督查督辦,媒體可以組織曝光,群眾可以隨時監督,整個社會力量也被帶動起來,全市治水氛圍空前良好。
佛山市環保局透露,下一步,佛山將繼續深化河長製、湧長製,全麵實施斷麵長責任製,對全市水環境質量有重要影響的斷麵設立斷麵長,由區長、鎮長、街道主任擔任,強化水質評價、責任公開、監督考核、結果公開等,推進水汙染綜合整治,全麵改善水環境質量。
一個天更藍、水更清的佛山,將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