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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出台旅遊宣傳營銷激勵措施 “引客入韶”有獎

時間 : 2024-07-22 11:00:26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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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據《韶關市“引客入韶”和旅遊宣傳營銷激勵措施(試行)》(下稱《激勵措施》)新聞發布會消息,該《激勵措施》的發布,旨在激發市場活力,不斷擴大韶關市旅遊城市品牌知名度、影響力和競爭力,將韶關市打造成為遊客心儀的旅遊目的地。

  據悉,《激勵措施》分五個章節十六條。適用對象主要是組織遊客來韶的具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法人社、導遊員、旅遊景區、其他企業及社會組織或個人。《激勵措施》共設置了旅遊團隊接待獎、入境旅遊接待獎、國內旅遊年度獎、優秀導遊員獎、旅遊形象宣傳獎、旅遊推介和采風踩線活動獎、新媒體宣傳營銷獎、體育賽事組織獎等8大獎勵項目;獎項設置豐富、獎金豐厚,如旅遊團隊接待獎明確旅行社組織旅遊團隊(乘飛機、高鐵、普通火車、大巴車和自駕車)來韶旅遊的,按遊客人數給予獎勵,團隊達到一定人數且行程包含遊覽一個國家AAAAA級景區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旅遊形象宣傳獎明確旅遊景區、旅行社等旅遊企業,在合法設立的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和在客源地及本地的機場、碼頭、火車站、高速公路、城市大屏幕等顯著位置廣告宣傳韶關旅遊形象的給予獎勵,同一單位年度獲得廣告宣傳獎勵累計不超過30萬元。

  韶關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期望通過《激勵措施》的實施,能夠進一步推動韶關市旅遊業的高質量發展,打造一批“出圈”的企業品牌,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