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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立法規定公共服務不得強製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機

時間 : 2021-04-29 09:04:38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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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州市養老服務條例》(下稱《條例》)。條例規定公共服務不得強製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機或進行網絡預約。條例還從推進醫養康養結合養老服務、扶持養老服務教育等多方麵,完善養老服務體係,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

  老人不會用智能手機辦事難,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條例規定對運用智能技術遇到困難的老年人要推廣便利措施。電力、水務、燃氣、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礎設施服務等公共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老年人出行、就醫、消費、文娛、辦事等日常生活中,不得強製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機、網絡預約等智能技術,在各類老年人日常生活場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服務方式。

  《條例》鼓勵存量資源用於養老服務,支持政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所有的非住宅房產用於養老服務,租賃期限最長可以延長至二十年。《條例》規定,本市促進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優先發展具備全托、日托和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鼓勵養老機構將專業服務延伸到社區和家庭,支持養老機構承接政府委托的居家探訪、失能老年人幫扶、老年人健康管理、人員培訓等服務,提高養老服務資源利用效率。

  相比於之前草案,此次表決通過的《條例》還增加了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鼓勵老有所為的內容。鼓勵低齡老年人享受養老服務的同時,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和養老服務,既可以彌補養老服務從業人員不足的狀況,也可以幫助老年人發揮餘熱、實現自身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