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廣州市人社局及廣州市公安局分別發布了《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外遷入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下稱《市外遷入管理辦法》)和《廣州市差別化入戶市內遷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市內遷入管理辦法》)。據兩份征求意見稿,廣州擬在白雲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實施差別化入戶,並將入戶學曆門檻放寬至大專層次。
根據《市外遷入管理辦法》,差別化入戶是指在廣州差別化入戶實施範圍內就業或創業,符合相應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入戶廣州。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且申報時在差別化入戶實施範圍區域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並擁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製本科學曆或學士學位(單證),或擁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製大專學曆,或者為全日製技師學院預備技師班、高級工班畢業人員,可在差別化入戶實施範圍內的行政區辦理登記入戶。
通過差別化入戶的人員,還可同時將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本人同時將戶籍遷入廣州差別化入戶實施範圍的區域。
《市內遷入管理辦法》擬規定差別化入戶人員入戶廣州後,在7個行政區內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3年的,可在廣州行政區域內遷移;未滿3年的,可在7個行政區內遷移。在購房資格上,差別入戶人員在7個行政區內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未滿3年的,隻可在7個行政區內購置合法住宅房屋並辦理戶口市內遷移;繳納社保滿3年的,可在全市行政區域內購置合法住宅房屋並辦理戶口市內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