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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獲省人大批準施行 9月1日起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

時間 : 2020-07-06 09:45:00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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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已於近日獲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7月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予以全文發布,意味著從9月1日起,深圳生活垃圾將實行定時定點投放製度,家庭廚餘垃圾還要瀝除油水後拆袋投放。

  創設住宅區樓層撤桶製度

  深圳是最早實施生活垃圾強製分類的城市之一,2000年已啟動了垃圾分類試點,2013年成立了全國首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專職機構。2017年深圳被列入全國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製分類的46個重點城市之一,此後北京、上海、廈門等地已先後就生活垃圾分類出台了地方性法規。去年底,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條例》,並於近日獲廣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施行。

  《條例》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類,並創設定時定點投放製度。“這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核心製度,即采用定時分類收集的方式,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推進垃圾不落地模式。目前深圳已先行開展家庭廚餘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從試點情況看,家庭廚餘每日固定一個時間投放,與居民生活習慣不相適應。因此在建立這一投放製度時,也並授權各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生活垃圾具體投放時間段。其中,家庭廚餘垃圾每日投放時間段原則上不少於兩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說。

  為配合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條例》還創設了住宅區樓層撤桶製度,規定“住宅區居住樓層公共區域不得設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除符合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規範的收集容器外,住宅區公共區域(含地下公共空間)不得設置其他用於收集垃圾的容器”。撤桶後則設置集中投放點,並安排督導員現場指導居民正確分類。

  家庭廚餘垃圾須拆袋投放

  考慮到家庭廚餘垃圾的投放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重點,但由於塑料垃圾袋與廚餘垃圾分屬不同類別,混合投放不符合分類要求。《條例》還規定“家庭廚餘垃圾應當瀝除油水,在指定時間段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納袋裝納的,應當將收納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同時,為避免家庭廚餘垃圾拆袋投放後,存放時間過長產生的氣味將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規定“指定投放時間段結束後立即密閉存放,並在12小時內清運”。

  針對過年購買年花年桔這一廣東地方特色,《條例》專門規定,廢棄的年花年桔應按照區主管部門公布的時間段,投放至指定的投放點,並根據植物特性移植栽培。對於沒有移植價值或者無法移植的,作為日常廢棄的花卉綠植處理,將花盆、植物和泥土等成分進行分離,分別投放至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為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條例》還將每年11月8日的深圳“光盤日”提升為“垃圾減量日”,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從源頭限製和減少生活垃圾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