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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曆史建築保護辦法 征收私有曆史建築補償標準至少提20%

時間 : 2018-12-20 09:32:03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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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珠海市法製局、住建局獲悉,20日起,珠海開始實施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曆史建築保護辦法(以下簡稱“保護辦法”)。保護辦法明確規定,非國有曆史建築在城市更新和新區建設中被征收或者改造的,將按不低於地塊內類似非曆史建築房屋補償標準的120%對其所有人給予補償。

目前,珠海擁有國家級名鎮2處、省級名村1處、市級名村22處,普查並登記曆史建築線索336處,並已公布兩批曆史建築共92處。此次實施的保護辦法,填補了珠海一直缺乏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曆史建築方麵地方性法規的空白。

針對近年來部分地方存在名建築在城市更新中被突擊拆除的情況,該保護辦法明確建立預先保護機製。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保護價值的鎮、村、建築物和構築物,應及時向規劃部門反饋,經論證認為具有保護價值的可確定為預先保護對象。預先保護期為一年,期間不得破壞預先保護對象,超過保護期未被納入保護名錄的,預先保護自行失效。

為引導全社會加大對曆史建築的保護力度,保護辦法明確在城市更新和新區建設中,對非國有曆史建築進行征收的,應給予其所有權人不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征收地塊內類似非曆史建築房屋120%的補償。

保護辦法同時注重對名鎮、名村和曆史建築的活化利用,鼓勵名鎮、名村發展文化產業和傳統手工業、旅遊業,推進曆史文化資源與旅遊、文化、康養等產業融合;同時放寬曆史建築的改建條件,在不影響消防安全、不突破原有建築麵積高度等前提下,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後期將出台曆史建築活化利用的負麵清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一目了然。”珠海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