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為保障廣州與其他城市之間政務、商務等活動,廣州交警對政務類車輛、商務類車輛、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車輛3類車輛進行預約登記。預約登記的辦理流程與通告同步在廣州金盾網掛網,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預約登記。
廣州交警提醒,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預約登記工作將於6月30日結束申請,符合條件但還未申請的企業或個人請及時通過申請平台提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