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構建集汙水、垃圾、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係。到2030年,高效、智能、綠色、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係基本建立。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是智慧城市與宜居城市建設重要的一環,有助於建設節能環保型城市,促進城市向著高質量和集約化方向發展。”暨南大學經濟與社會研究院助理教授劉詩濛表示。
以2025年為時間節點,《方案》製定詳細的分領域目標。其中,在汙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方麵,新增汙水處理能力約600萬立方米/日,縣城汙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實現生活汙水集中處理能力全覆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不低於60%,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屆時,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也將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為實現這些目標,《方案》提出強化能力建設、加強統籌規劃、強化技術創新、謀劃推進重點工程建設、拓寬融資渠道、完善保障體係六個方麵共24項具體舉措。
在強化能力建設方麵,《方案》提出珠三角城市要鼓勵因地製宜建設功能複合型地埋式汙水處理廠,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重點補齊市政管網“動脈血管”,提高汙水集中收集率;生活垃圾清運量超過300噸/日的地區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有條件的地區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立建築垃圾分類處理製度,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回收利用率,積極培育再製造產業,有序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回收站及溯源監測平台建設等。
在加強統籌規劃方麵,《方案》提出,一方麵要推進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鼓勵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因地製宜布局市縣一體、多縣一體、縣鄉一體設施。另一方麵,加強環境基礎設施綜合協同處置,在有條件的地區采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與廚餘垃圾、汙泥處理協同處置等有機結合的綜合處理方式,建設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努力實現“近零排放”。
在強化技術創新方麵,將探索建立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智慧監測服務平台,將汙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納入統一監管。在重點工程建設方麵,適度超前建設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積極推進廣州、深圳、佛山等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示範城市建設。
在拓寬融資渠道方麵,《方案》提出,發揮財政資金杠杆作用,吸引保險資金、銀行資金等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首次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並經省認定符合條件的項目,省財政統籌資金按與中央資金一定比例(最高1∶1)給予配套;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新型融資工具試點,促進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提出,將建立健全汙水處理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製,將收費標準調整至補償汙水處理和汙泥無害化處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大力推行汙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拉大重汙染企業和其他企業的汙水處理費差距;還將探索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推行非居民廚餘垃圾計量收費,探索居民用戶按量收費。
對此,劉詩濛認為,廣東在完善價格收費政策上的這些舉措,通過將社會發展可能產生的汙染進行定價,有望從根本上改變生活垃圾的產生、處理與收費模式,促使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采用社會效益最大化的生活方式。
為推進目標任務落地見效,《方案》還明確,將建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評估機製,從技術、經濟、有效性和適宜性等角度完善評估標準體係,對汙染物不能及時有效處理的環境基礎設施,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