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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工作指導意見印發實施

時間 : 2021-06-30 10:02:50 來源 : 廣東省水利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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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工作,指導我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生態流量確定管理工作,按照《水利部關於做好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水利部有關要求,廣東省水利廳印發了《關於做好廣東省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要求,按照“人水和諧綠色發展、合理統籌三生用水、分區分類分步推進、落實責任嚴格監管”的原則,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嚴格生態流量管理,強化生態流量監測預警,加快建立目標合理、責任明確、保障有力、監管有效的河湖生態流量確定和保障體係,加快解決水生態損害突出問題,不斷改善河湖生態環境。

  《指導意見》提出了四方麵工作要求:一是從明確生態流量目標確定事權,確定河湖控製斷麵及目標,複核已建水工程生態流量,以製定河湖生態流量目標;二是建立生態流量預警機製、加強生態流量監測、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以落實河湖生態流量管理;三是在生態流量監測預警、常規調度與管理、應急調度、監督考核等方麵明確工作責任;四是從製定工作方案、強化監督考核、落實資金保障、推進科技支撐等方麵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