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東莞市緊緊圍繞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目標,統籌深化汙染治理,強化環境調控,加強環境整治,全力提升環境質量和水平,為東莞在更高起點上實現更高水平發展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一、堅決打好水汙染治理攻堅戰。將截汙次支管網建設和內河湧整治作為治水攻堅戰的兩個“主戰場”,健全治水“1+N”工作體係,全麵建立市領導包鎮督導和聯合督辦、水汙染治理工程建設績效考核評價等製度,強化水汙染治理工程製度保障。加快推進水汙染治理設施建設,除完成不少於500公裏截汙次支管網外,啟動10家汙水廠新擴建、2家汙水廠提標改造,確保完成4家汙水廠新擴建工程,並全麵啟動分散式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持續加強重點流域汙染整治,建立主要河流“總河長製”,抓緊出台石馬河、茅洲河兩大流域整治年度工作方案,確保完成省下達的整治任務。按照“一河一策”推進內河湧整治和生態修複,全麵啟動111條內河湧整治,確保年內完成75條內河湧整治。統籌推進廠網一體化改革工作,推動形成廠網一體化運營管理的截汙治水格局。
二、深化大氣環境達標治理。深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汙染整治,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原則,在鞏固完成家具、製鞋行業整治任務基礎上,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100家印刷及塑膠等重點行業VOCs汙染整治。確保完成2017年省下達東莞市的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目標任務,加強限行抓拍、上路巡查全麵強化黃標車上路監管。強化揚塵汙染防控,完成對東莞市2017年新增揚塵汙染源的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防控機製。深化燃煤工業鍋爐整治,鞏固10蒸噸/日以下工業燃煤鍋爐整治成果,加強鍋爐燃料台賬管理,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製,完成16家、44台財政補助工作。
三、強化土壤和固體廢物汙染防治。結合國家和我省“土十條”方案的要求,製定出台東莞版“土十條”,全麵明確全市土壤汙染防治的目標任務與措施。大力推動石碣、麻湧、洪梅等3個土壤修複示範項目修複工程建設,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整體修複工程。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能力,重點推進麻湧—洪梅海心沙東莞市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建設,加快推進謝崗飛灰填埋場項目建設。推進重金屬汙染防治工作,完成《東莞市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編製,製定東莞市2017年年度重金屬汙染防治實施方案,繼續開展涉重金屬企業台賬建設及更新工作。
四、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以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為契機,充分發揮環境調控職能,促進全市綠色發展。加強工業排放管控,印發實施《東莞市建設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管控實施方案》,實施嚴格的減量置換、“以新帶老”、排汙權交易等總量削減製度,落實區域限批、行業限批等製度,嚴控汙染增量,削減汙染存量,確保區域主要汙染物排放“隻減不增”。做好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試點工作,繼續推進家具、製鞋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試點,探索開展電子、機械製造及零售服務業的試點工作,探索出台綠色采購相關政策。推進村鎮工業園區開展規劃環評,從空間管製、總量管控、環境準入等方麵提升產業園區環境管理水平。繼續開展“兩高一低”淘汰退出工作,持續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完成50家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工作。
五、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監管。深化落實環境監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製度,深化網格化監管,每季度對市控以上企業抽查比例不少於30%,對鎮控企業抽查比例不少於25%,全麵規範日常環境監察工作。進一步加大石馬河、茅洲河等重點流域和國考斷麵等重點區域環境執法力度,開展深莞惠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加大對流域企業排汙檢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汙行為。加強汙染源在線監控係統建設,繼續抓好重金屬、VOCs、油煙排放企業在線監控試點建設工作,加快試點工作經驗推廣。推行環境準入負麵清單管理,推進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推動排汙許可證“一證式”管理改革,率先啟動水十條、氣十條有關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排汙許可證的核發,分步實現排汙許可“一證式”管理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