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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台河長製工作有獎舉報辦法

時間 : 2023-05-26 09:50:57 來源 :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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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廣州市水務局消息,《廣州市河長製工作有獎舉報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日前正式印發。市民可通過廣州12345yabo2018柏林赫塔 便民熱線舉報各類違法行為,最高可獲得100萬元獎勵。

  《辦法》由2017年9月出台的《廣州市違法排水行為有獎舉報辦法》修訂而來。《辦法》明確,廣州市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廣州市河長辦”) 負責受理廣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違法行為的舉報,並分派給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舉報人予以獎勵。

  《辦法》提到,市民可就六方麵行為向廣州市河長辦舉報。具體包括——

  (一)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定,直接或者間接向公共排水設施及河道、湖泊、水庫、溝渠等水體傾倒排放垃圾、糞便、廢渣、施工泥漿水、施工廢棄物、生活汙水、餐飲場所汙染物、汙水處理後的汙泥、未經處理的養殖廢棄物、工業廢水、廢液、固體廢物、工業汙泥、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

  (二)未依法辦理排水許可證或排汙許可證,或者未按照排水許可證、排汙許可證的要求向公共排水設施、河道、湖泊、水庫等排放汙水的行為。

  (三)擅自停止運行、拆除、閑置水汙染防治設施的行為。

  (四)違法實施侵占、盜竊、毀壞公共排水設施、水工程及其他有關設施的行為。

  (五)在畜禽禁養區內非法養殖的行為。

  (六)其它違反法律法規對公共排水設施、河道、湖泊、水庫等造成損害或者汙染的行為。

  根據《辦法》,提供違法行為線索、經認定為有效線索舉報的,每次舉報獎勵300元;在300元的基礎上,根據不同情形,再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獎勵總額以100萬元為限。其中,被舉報人因被舉報事由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舉報人20萬元;被舉報人因被舉報事由受到罰款類行政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的10%獎勵;被舉報人未受到罰款類行政處罰但受到責令停產停業類,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類行政決定的,獎勵舉報人10000元;被舉報人因被舉報事由受到前述以外的其它種類行政處罰的,獎勵舉報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