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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發布國內首個建設用地汙染地塊監管要點 打通汙染地塊管理最後一環

時間 : 2021-01-15 09:58:11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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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廣州市汙染地塊修複後環境監管工作要點(試行)》(下稱《要點》),成為國內出台的首個建設用地修複後環境監管工作要點,彌補了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最終環節的空白。《要點》打通了汙染地塊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最後一環,可為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環保工作提供借鑒。

  在汙染地塊日常管理中,目前,土壤汙染狀況、修複及效果評估普遍受到重視,然而,修複評估後的後期管理工作尚未得到重視,造成後期管理標準尚不明確等問題,導致相應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空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做好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複管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實際情況,以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為切入點,製定了土壤汙染狀況形式審查要點、修複方案形式審查要點及質量管理、信息調度等係列文件,覆蓋到管理的各個環節。

  根據《要點》,修複後地塊環境監管,一方麵要關注土壤汙染責任人或土地使用權人是否對管控區域開展長期監測;另一方麵,要現場檢查風險管控或後期管理區域是否符合要求。應開展後期管理而未開展後期管理的,將受到嚴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規定,土壤汙染責任人或土地使用權人未按規定實施後期管理的,由地方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